〔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台中市第二選區、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罷免案上週六通過,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將補選投票日期定於明年1月9日星期日舉行。中選會並說明公投與補選分開辦理考量原因,可有效確保補選結果及公投結果與民意一致。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第10屆台中市第2選舉區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該罷免案投票結果為通過,會中並討論通過缺額補選投票日期,將訂於明年1月9日星期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指出,陳柏惟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9萬4976人,投票人數為15萬2567人,投票率為51.72%,有效票為15萬1332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7萬7899票,不同意罷免票數7萬3433票,無效票為1235票,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通過。
中選會表示,今日委員會議討論,考量補選完成期限、選務籌辦時間、避免與考選部、教育部等機關舉辦的考試同日舉行,以免影響應試考生行使投票權,也避免與紀念日及節日放假同日等因素,決議定於明年1月9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4點。過去投票通常定於週六舉行,這次在週日舉辦的原因,副主委陳朝建表示,因為1月8日有國家考試需要避開。
針對公職人員補選與公民投票是否於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考量因素共有三點,中選會指出,選罷法及公投法均無明文規定,考量公職人員補選是對「人」的投票,公投則是對「事」的投票,2019年6月21日修正公布的公投法第23條固定公投日期,並規定公民投票每2年舉行1次以錯開選舉年,是為了避免對「人」投票與對「事」投票同時舉行,模糊公投議題焦點,公投與補選分開辦理,可有效確保補選結果及公投結果與民意一致。
此外,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補選之選舉人、候選人與公投之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規定均不同,宣傳活動、投票所秩序及選務人員相關規制程度也不同,補選與公投分開辦理,選舉人、候選人及選務人員不會有混淆之虞。
中選會指出,第三,因受疫情影響,今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改定於12月18日舉行投票,投票權人仍以原投票日8月28日有投票權資格之投票權人為限,投票權人於8月9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所以補選與公投是否同日舉行投票,也應考量選舉人是否要到不同地方投公投票及選舉票,或恐因此無法完整行使投票權,影響其投票權益。
留言 2
再讓綠共輸
2021年10月28日10:01
徐芝珩 Atty
選舉需要提出政見,罷免是因為做不好,補選只需要有黨派撐腰就好?根本是強迫選民從爛蘋果中間挑選啊⋯⋯
2021年10月28日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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