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知名眼科薛姓女會計因欠債、購買奢侈品,多年以職務之機會私下偷變造診所開立的支票,刑事部分檢方已依侵佔等罪嫌起訴她,眼科不堪損失再對她求償,並提出359筆遭盜領紀錄,法院認為薛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判她應給付眼科共1865萬多元,可上訴。
眼科主張,薛女2003年至2008年擔任診所會計,卻利用公司信任以支付廠商貨款為由,預先在支票金額欄填寫應付金額,或以擦擦筆在支票受款人欄位填載藥品、廠商名稱,經診所負責人簽名後再擦掉受款人,以類似手法變造支票到銀行提領。
眼科還說,薛女多次下手,把領出現金交給親友還債,一共侵佔業務上保管金額高達1900多萬元,後來診所清查她所提支票往來明細發現有異才發現,曝光後薛雖開立面額50萬元支票要償還卻屆期未清償,經眼科聲請對她財產強制執行受償50萬元,仍欠1800多萬。
對此,薛女表示對侵佔眼科款項事實沒有意見,但認為對方主張的金額有出入,有部分支票金額並非她所侵佔。
法院認為,薛女被控侵佔部分,刑事已經由桃園地檢署起訴,有相關卷證事實、銀行提領紀錄;親友也證稱,薛曾向他們借錢、購買戒指,並以支票付款償還。
法院指出,薛擔任眼科會計職務,明知相關票款都是眼科所有卻侵佔,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經比對359筆資料後,判處薛應給付眼科一共1865萬1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