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將3月22日實施屆滿2年,台灣拒菸聯盟檢視衛福公布《菸害防制新法》七大重點施行成效,四項評為「不及格」, 其中「禁止加味菸」一項的分數更是「零鴨蛋」。台灣拒菸聯盟呼籲,保護年輕人健康刻不容緩,政府應盡速修訂《菸害防制法》,落實全面禁止加味加熱菸;加熱菸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以及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應依法溯源稽查取締、屏蔽廣告網站,並修法增訂銷毀與沒入的法規。
依國健署資料顯示,台灣成人吸菸人口約250萬人,另根據國健署2023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推估逾6.6萬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與加熱菸。
台灣拒菸聯盟在《菸害防制法》實施將屆2週年之際,盤點《菸害防制法》七大重點實施2年的體檢結果:
1、全面禁止電子煙→不及格。2、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添加物→零分。3、未滿20歲禁止吸菸。→待加強。4、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不及格。5、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待加強。6、增訂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核機制→不及格。7、加重菸商罰則→不及格。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年輕吸菸者第一次接觸菸品,近九成都是使用加味菸品。2022年1月行政院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之一就是「禁止加味菸」,2023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中第10條立法意旨明確說明加味菸應予禁止,且在修法過程,朝野黨團協商達成「禁止菸草口味以外之加味菸品」決議,同時為因應業者就添加物推陳出新,就依照國健署請求、授權其公告全面禁用之。沒想到法令都上路2年了,衛福部就是遲遲不公告(112年3月首度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類風味添加物;113年8月二度預告只禁27項口味添加物),讓直接保護青少年的禁止加味菸政策依舊掛零。
新興菸品在校園流竄 政府應加強宣導全面禁菸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雖然《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然網路社群廣告販賣電子煙依舊氾濫,經常可見年輕人使用,甚至淪為賣家,電子煙也已成為依托咪酯等毒品最常使用之載具。檢討法令及執法可發現,法令僅對「使用者」裁罰,對於查獲的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無法沒入銷毀,以致學校發現同學使用,也僅能「暫時保管、請家人領回」。又根據國健署公布,執法兩年稽查新興菸品超過61萬件次,裁罰計4473件(約千分之七),裁罰案件僅包含吸食者、提供者、販賣者與廣告業者,未曾追溯查緝製造與輸入源頭。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大專院校終於全面禁菸!但這2年來,電子煙、加熱菸這些新興菸品仍在校園流竄,且比過去盛行百餘年的傳統紙菸更受大學生歡迎,年輕人因此加入吸菸行列,甚至成為菸商下線進行傳播銷售。政府應再加強宣導大專院校等所有教育機構為全面禁菸,並依法執行,對20歲以下之人吸菸應有更積極的宣導與作為。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從35%增至50% 台灣位居倒數第十六名
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餐廳、酒吧、夜店為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才不在此限。目前沒有任何水煙館、餐酒館、酒吧、夜店有申請與通過可設置合法吸菸室,換言之,台灣這些室內公共場所為全面禁菸。但事實不然,這些場所成為大學生或職場年輕人迎新送舊地點,夜間九點後經常菸霧瀰漫,此外,禁菸年齡提高為20歲,但成年年齡為18歲,即可進入這些場所,難以防制18歲以上而未滿20歲者使用菸品。(推薦閱讀:3成三高患者腎功能亮紅燈!國健署提8招護腎:善加利用免費健檢 )
台灣戒菸衛教學會理事蔡晏平指出,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指出,菸品容器印製大幅警示圖文,可預防青少年加入吸菸行列,並促進吸菸者戒菸。然而,2022年1月行政院送入立法院審議的修法草案,原本主張警示圖文加大至85%,但在2023年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被下修為50%,台灣警圖面積從35%增加至50%,在全球已實施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的138國中,從倒數第4名「進步」至倒數第16名,與越南、埃及、黎巴嫩、伊朗等32個國家並列。且全世界已有25國如澳洲、加拿大、法國、英國、芬蘭、新加坡、泰國等已執行菸品容器素面包裝,即所有菸盒均為土綠色,且菸品品牌名稱須統一字體及字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