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一成年便投入軍旅生活,2024年8月間卻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一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他提出上訴並表示,自己因在軍中服役4年,與社會沒有太多連結,一時糊塗才會犯錯,希望能獲得緩刑。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阿哲另犯洗錢防制法案件被判刑確定,依法不得宣告緩刑,最終裁定駁回上訴。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是現役軍人,2024年8月間卻通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詐團群組,負責車手工作;該詐團利用股票投資獲利等話術,企圖誘騙受害者交付現金54萬元,結果被受害者發現異狀並報警,反過來與警方一起誘捕面交車手。
阿哲依照上級指示前往指定地點與受害者碰面,正要收取金錢時,就被埋伏警員當場以現行犯逮捕。南投地院一審法官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阿哲有期徒刑8個月。
阿哲提出上訴並強調,整起案件為未遂,他也沒有拿到犯罪所得,況且他一成年就投入軍旅生活,4年來都在軍中服役,與社會沒有太多連結,惡性並非重大,只是一時迷糊觸法,現在已經反省並悔改,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並予以宣告緩刑。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二審法官則認為,原判決量刑並無不當或違法之處,此外,阿哲曾另犯洗錢防制法案件被判刑6個月確定,且已送至台南地檢署執行,他既曾因洗錢防制法案件受到有期徒刑之宣告,依法自不得在本案中宣告緩刑,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