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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來台從事藝術表演卻被當成藍領移工 監院通過糾正勞動部及台南市政府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肯亞籍藝術及工作者受聘來臺表演,卻被迫從事農業、清潔回收工作,導致淪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監院通過糾正台南市政府及勞動部。(圖:張柏仲報導)
肯亞籍藝術及工作者受聘來臺表演,卻被迫從事農業、清潔回收工作,導致淪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監院通過糾正台南市政府及勞動部。(圖:張柏仲報導)

肯亞籍「藝術及演藝」工作者受聘來臺演出,卻遭雇主以非僱傭關係規避勞基法適用,又被迫從事未經許可的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移工」工作,導致淪為人口販運的被害人。監察院針對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查察流於形式」而且「迴避監督之責」;勞動部也對於整體聘僱及管理白領人才制度漏洞,至今並未檢視補強,通過糾正臺南市政府及勞動部。

監委紀惠容及葉大華調查發現,本案肯亞籍白領移工在111年間以專業身分(藝術及演藝工作)受聘來臺,工作期間雇主未依契約規定給付薪資,還要求從事未經許可的農業及清潔回收等「藍領外籍移工」的工作,甚至扣留證件並剋扣工資。臺南市府勞工局112年接獲「1955專線」申訴後,竟然未能針對疑點深入查明真相,採信雇主說詞或以「移工並無異議」為由結案;而市府在查察前還先行聯繫雇主,過程也並未隔離詢問,甚至任由移工雇主擔任翻譯,相關作為缺乏專業更流於形式。監委認定台南市政府涉有嚴重怠失,依法提出糾正。

至於勞動部身為外國人聘僱管理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本案聘僱許可時,也只以合約載明薪資高於基本工資認符合規定,未能及時釐清雙方契約性質,導致後續勞資雙方衍生薪資給付疑義;同時台南與桃園地方主管機關作法不一,勞動部也未能作出統一解釋,任由地方政府自行判定,讓雇主得以雙方屬於委任關係的辯詞,規避適用勞基法;雇主甚至在聘僱期間,扣留移工證件、並剋扣工資,要求從事未經許可的藍領移工工作,遭到諸多不合理對待,勞動部實在難辭其咎,也凸顯整體聘僱及管理白領人才制度存有漏洞,監院也依法糾正勞動部。

監委指出,為營造友善在臺工作環境、配合國家整體攬才政策,避免過度干預來臺工作的白領專業人士,勞動部過去並未針對雇主聘僱白領專業人士辦理勞動檢查。隨著白領外籍移工來臺人數攀升,其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者已經超過3千人,但現行法規針對這類白領外籍移工,並沒有最低薪資規範或勞務型態限制,讓許多人因為不適用勞基法,薪資報酬全都沒有保障。勞動部雖設有「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提供在臺外國人24小時免付費申訴服務,並結合地方政府進行查處,不過從臺南市政府將本案以「一般訪查案件」視之,查察作為敷衍草率、流於形式,根本難以保障外國人的勞動權益。

監委表示,勞動部已經同意協請文化部共同針對這類案件的查核品質,建立強化督導把關及專業人員陪同鑑定機制;也會就現行白領勞檢人力配置狀況,強化檢討,以落實外國人勞動權益的保障;另外,本案也凸顯初地方政府長期以「約聘僱人力」負責查察外籍移工業務,而且相關訓練不足,也都應該一併檢討改善。(張柏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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