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電偵隊與台中、彰化警方偵辦販毒案,溯源發現彰化和美鎮一處手搖飲店樓上竟藏大麻農場且還偷電,警方逮捕林姓犯嫌等四人,起出250株大麻活株,約可供40萬人次吸食;全案近期移送檢方。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與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共同偵辦販賣毒品案,溯源追查發現彰化和美鎮一處一樓經營手搖飲店的透天厝,疑似藏匿大麻種植場,為免毒品持續流入市場危害國民健康,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警歷經數月蒐證,去年10月1日持搜索票前往彰化和美鎮查緝,並破獲36歲林嫌等四人在手搖飲店樓上藏匿的大麻種植場,並查扣大麻植株250株、大麻乾燥葉半成品毛重894.5公克、大麻種子毛重23.4公克及其他種植、製造毒品器具。
警方調查,其中35歲傅姓犯嫌除於網路自學大麻種植方法,更憑藉自身水電背景私自接電,將所竊取電力用以維持大麻所需長時間特殊光照等情事,經台電人員到場查實後逕行斷電。
刑事局電偵隊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以單株大麻產量300公克計算,扣案植株約可生產出75公斤大麻,以一次吸食約0.5公克重量計算,約可供40萬人次吸食,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全案近期處理蒐證完備,移送台中地檢署。
刑事局呼籲,大麻在台灣屬於第二級毒品,除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栽種屬重罪,施用大麻也是犯罪行為,切勿將施用大麻視為時尚或流行,輕忽所帶來的危害。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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