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百貨今天發生氣爆釀4死30人傷,台中市消防局初步研判疑12樓進行裝潢施工釀禍;台中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未收到業者提出施工申請,後續將釐清究責。依據建築法,未申請室內裝修而擅自施工,可開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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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在搜救傷者工作暫告一段落後,下午在消防局災害應變中心召開新光三越氣爆應變會議,都發局長李正偉在會議前說明,都發局並無收到台中新光三越11、12樓室內裝修施工申請;針對這起重大災害事件,第一優先進行緊急搶災,目前建築師、結構與土木等相關技師已進場勘檢,後續將要求業者先針對外牆帷幕危險部份作好防護措施,依規定盡速拆除;至於升降設備全面停止使用。
李正偉並指出,內部結構若有遭破壞處須作緊急安全措施與臨時補強,並應全面封館,針對升降設備、電力、電信消防、自來水、瓦斯等設備及結構梁柱等全面安檢。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