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訂有「2年條款」,本屆立委即將於2026年換上新的一批,屆時排名第15、有中配身份的李貞秀有望成為首位中國籍立委。對此,內政部今(11/8)表示,依國籍法第20條明文規定,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若擔任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確保負有國家忠誠義務。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保障參政權,《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反擊,先前就有國民黨提名的史雪燕遞補當選南投縣議員,成為首位具中配身分的地方民代,都沒有違法問題,如果內政部或陸委會有新解釋,應該提出修法。
對此,內政部今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國人擬擔任公職之相關規定,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此規定係為確保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
內政部重申,為避免國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之情事發生,已於98年3月30日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於渠等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之國籍,均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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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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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拒擁有中國籍的人來當我們的立法委員
11月08日14:13
Lay pyi
426
11月08日13:31
李小光
民眾黨真的社會亂源
11月08日17:35
蔡謝中
驅逐出境
11月08日13:19
ねこちゃん🐱
國會議員跟地方議員是不同的
11月08日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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