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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浪子回頭》男星酒駕被抓包與女友換位逃責 判刑2月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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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2月29日07:50 • 發布於 02月29日06:34 • 上報快訊/賴姵霓
潘綱大在去年5月12日與好友歡聚、飲酒,酒後卻還是開車載女友,其酒測值達0.35毫克。(擷自《浪子回頭》MV)
潘綱大在去年5月12日與好友歡聚、飲酒,酒後卻還是開車載女友,其酒測值達0.35毫克。(擷自《浪子回頭》MV)

男星潘綱大因演出茄子蛋《浪子回頭》MV有了知名度,但他在去年5月酒駕遇臨檢,急忙和女友換座位想逃避責任,未料仍遭警方識破,當場酒測值0.35毫克,事後被依造公共危險罪嫌函送。簡易判決今天(29日)判處潘綱大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他不服上訴,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原審已斟酌過,認為上訴無理,請求駁回。

簡易判決指出,去年5月12日晚間9點,潘綱大與友人在台北市內湖一家KTV唱歌、飲酒,直到凌晨12點多才離開,黃湯下肚的潘綱大駕駛汽車載著女友返家,未料上路不到200公尺,就在北市成功路4段30巷28弄與內湖路2段路口時,遭警攔檢盤查,酒測值達0.35毫克,警方攔查時,潘綱大還涉嫌和女友換座位,想要避責,但他最後還是自首了。

檢方依法起訴聲請簡易判決,簡易庭依《公共危險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潘綱大不服提出上訴,他的律師稱,潘從頭至尾都承認犯罪,且酒測值0.35沒過高,僅上路一小段就被發現,換位子當時是害怕,希望能考量初犯,給予自新機會。潘綱大也表示,案發後,車子已報廢也不太敢喝酒更怕影響工作,希望能有緩刑機會。

檢察官表示,從被告與女友互換位子的行為,可見被告對於酒駕行為有逃避責任之意,且簡易判決並已考量被告素行給予較輕2月有期徒刑,原審已斟酌過,故認上訴無理,請求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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