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金管會提供】
針對媒體報導分紅保單擬限制不得採綜合險設計,衝擊罹癌保户權益等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特澄清如下:
1、關於分紅保單未採綜合險設計,將衝擊罹癌保戶權益等情,顯非事實:查目前市場上僅極少數保險公司銷售之分紅保單含有癌症給付項目,保單紅利係來自於保險公司分紅保單區隔帳戶之經營績效,並依保單條款約定之紅利公式分配保單紅利,惟因現行分紅保單中提供之癌症給付項目實際並未參與紅利分配,即使分紅保單未以綜合險設計,亦不因此有任何影響罹癌保户權益之情事。報導所提罹癌保戶都可透過分紅保單機制,提前取得部分分紅,該說法顯非事實。
2、金管會並未規劃限制分紅保單不得以綜合險方式設計:為使分
紅保單之銷售過程能確保保戶知悉商品特性與風險,爰金管會研議就分紅保險商品之商品設計、資訊揭露、銷售規定、人員責任等方面強化相關管理機制。分紅保險主要為壽險保障,業者倘有搭配其他非壽險給付項目之設計需求,亦可以附約設計提供保戶評估自身需求選擇加保,避免保戶多負擔保費投保不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又金管會保險局日前召開會議就本項議題進行討論,目前規劃倘分紅保單擬採綜合險設計,因該等商品架構較為複雜,將強化商品審查機制,並未限制分紅保險不得以綜合險設計,相關報導恐有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