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小孩難免有衝突,嘉義縣一名簡姓媽媽丟了20多歲兒子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遭兒提告,地方法院依損罪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書指出,媽媽基於毀棄損壞之故意,在今年2月初把兒子放在住處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書丟棄,兒子發現後氣到報警提告,而媽媽在警詢、偵訊都沒出現,被起訴時才自白,稱想跟兒子和解,不過兒子堅決提告。
法官認為,簡女毀損漫畫,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暴力罪,審酌2人為母子關係,她應尊兒子的意思,不該恣意丟棄漫畫,考量她坦承犯行,有意願與兒子和解,然兒子因有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恣意本案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的價值非高,依損罪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
據了解,《進擊的巨人》為日本漫畫家諫山創的作品,2009年9月至2021年在講談社《別冊少年Magazine》上連載,故事敘述人類與巨人之間的衝突,人類對抗會吃人的巨人,藉此尋找關於巨人的謎題。
截至2021年6月,巨人發行至第34卷,在日本累積發行量突破8600萬冊,海外則破1200萬冊,實體書和電子書在全球發行量破億,也被改編成多項作品,動畫也讓原作增添知名度,在亞洲和歐美都有高人氣。
留言 6
邱秀峰
漫畫可以再買親情難以修復,錢賠他再把它他趕出去吧,自己住不用再去煩惱這種垃圾
2天前
🏠EvanHsu 國強🏠
養了個廢材...
1天前
Terry Yang
扣除20年的撫養成本,這兒子該找回多少錢呢?
1天前
張乃基
又不是結局十年以上在收一套不難吧?不過隱私權更重要!
1天前
楊 元龍
5000可買動漫及漫畫書。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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