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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17房竟隔成41間套房違法改建 台中大火究責重罰房東144萬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3月09日04:34 • 發布於 2022年03月09日03:16
17房竟隔成41間套房違法改建 台中大火究責重罰房東144萬
17房竟隔成41間套房違法改建 台中大火究責重罰房東144萬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集合式住宅大樓6日大火,造成6死6傷慘劇,市府清查,該大樓本來申請旅館時,核定17間房間,卻違法隔間成41間套房,都發局派員現場勘查,比對圖說,確認違反建築法,違規情節重大,按不同罰則分別罰緩台幣6萬元,每戶罰18萬,全案8戶,裁處房東144萬元。(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一棟36年歷史的集合式住宅大樓,6日發生大火,造成6死6傷的憾事,市長盧秀燕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非常心痛,要求相關單位徹查,防止悲劇重演。

都發局表示,這棟前身為旅館的建物,2011年10月13日起申請展延暫停營業,2012年及2015年稽查時現場未營業,於2019年廢止旅館使用,後續若作為他種用途使用,依規應提出變更使用執照申請。使管科長李俊宏指出,經過現場勘查,比對圖說,確實變更隔間,未辦理相關公安申報,依法裁罰。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因違規情節重大,一定重罰。

都發局表示,3月8日派員現場勘查,發現此案擅自變更隔間,該建築物2樓到7樓及頂樓違建共計41間房間,包括:原核准住宅3樓、4樓各2間共4間,擅自變更為12間;原核准旅館2樓、5樓、6樓、7樓共17間,擅自變更為24間;另頂樓違章5間房間。都發局指出,此案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都發局將依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1項、第77-2條第1項規定、第77條第3項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罰緩新台幣6萬元每戶共處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全案8戶共裁處所有權人也就是房東,共新台幣144萬元罰鍰。

另外,都發局說,111年2月8日已經公告,8樓以上集合住宅,應自112年1月1日起,定期辦理建物公安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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