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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曾偷拍女警挨告 男警受理遺失物遭控侵占8千現金 今獲不起訴

TVBS

更新於 2022年06月08日06:34 • 發布於 2022年06月08日06:34 • 曾健銘
松山分局外觀。(圖/TVBS資料畫面)
松山分局外觀。(圖/TVBS資料畫面)

任職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去年10月間受理遺失物時,遭控疑似趁隙偷走遺失皮夾內的8000元現金,警方自主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陳員當時確實有翻查的動作,直覺不尋常,事後將陳員送辦。豈料,撿到遺失皮夾的男子在測謊時突然坦承竊取現金並表示願意賠償失主,台北地檢署今日將男子、陳員裁定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前(109)年9月間,陳員在北市中正第一分局任職時,2度偷拍女警淋浴,陳員當場被逮,訊後遭移送、起訴,台北地院依2個妨害秘密罪合併判處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陳員上訴高院遭駁回,民事部分則判賠83萬3999元,陳員改調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

去年10月19日晚間,有民眾撿到皮夾送至民有派出所,當時負責受理的陳員趁著民眾回到車上拿證件時將錢包拿起翻查後再放下。當天深夜,失主前來領取皮夾時發現皮夾內的8000元現金不翼而飛,控告拾獲皮夾的民眾侵占罪,警方事後調閱所內監視器,發現陳員的翻查皮夾的舉動也不尋常,一併移送。

因陳員身為執法人員,如果涉及侵占罪,將面臨《貪汙治罪條例》中侵占非公有財物罪,刑責更重,由於2人皆否認犯行,檢警安排2人接受測謊,首度測謊皆不成功、無法判讀。

據了解,正當準備安排2度測謊時,撿到皮夾的男子突然承認犯行,坦承偷走現金,並寫下自白書並承諾賠償損失,失主因此不願追究。台北地檢署考量犯下竊盜案的男子為初犯,且犯後態度良好,依職權處分不起訴,而陳員則因罪證不足,也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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