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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爛路求償逾期 國庫痛損3千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7年08月02日16:14 • 發布於 2017年08月02日16:00
信二路寬頻管道修繕工程。(記者吳政峰翻攝) 
信二路寬頻管道修繕工程。(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林欣漢/基隆報導〕7千萬工程,一年就爛掉!

基隆市政府95年發包寬頻管道工程,由亞鉅營造以7千4百萬元承攬,完工一年後,路面陸續出現毀損,基市府要求修繕未果,只好自費3千萬重鋪,今年初再向亞鉅求償,未料提告日期逾法定期限,損害賠償請求權已消滅,基隆地院法官駁回基市府聲請,國庫痛損3千萬!

判決指出,該工程為「基隆市95年度寬頻管道新建工程」,總長約13公里,斥資7414萬3741元,沒想到才完工1年多,基府就接到雪片般飛來的投訴,多個路段均出現龜裂、彎曲。

基府99年試挖檢測,發現亞鉅未按圖施工,擅自減省工料,統計共20個手孔與22處路面有問題,要求履行保固責任。

亞鉅修了8個手孔、4處路面,後來認為施工沒問題,是原始設計出了差錯,不願再修繕。

基市府依政府採購法對亞鉅停權1年,沒收保證金74萬元,籌措3000萬6645元修補路面,今年2月再向亞鉅索賠。

亞鉅搬出民法514條,直指修補費用請求權應於瑕疵發現1年內行使,基府99年開挖就認定有瑕疵,卻遲至106年才提告,請求權已消滅。

法官認為亞鉅拒賠於法有據,駁回基市府損害賠償之聲請,基市府還得負擔訴訟費用20萬848元,可上訴。

基隆市政府回應,道路工程無法全部刨起檢視,蒐集資料不易,且公部門委任律師需走流程,訴訟費用也要時間籌措,要在瑕疵發現1年內提告,實屬困難。

基市府指出,其他廠商都會負責修繕瑕疵,亞鉅案為基隆首例,將與律師研擬是否上訴,並開會商討如何減少此類爭議。

亞鉅法務部門回應,本案判決已於7月底出爐,不便回應。

律師曾梅齡建議,基市府若要敗部復活,應跳脫契約請求權,改以「返還不當利得」著手訴訟;若確定有偷工減料之舉,也可提告刑法詐欺罪,迫使亞鉅出面和解。

中正路寬頻管道修繕工程。(記者吳政峰翻攝) 
中正路寬頻管道修繕工程。(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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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0

  • Aries
    瀆職的、貪污的、綁標的都辦ㄧ辦好嗎?
    2017年08月02日23:24
  • 宇龍
    標案都最低價者得,不意外啊
    2017年08月02日23:14
  • 好時光-張如嘯
    不會痛損啊,政府機關又不痛不養,反正4年4200億等著花,這事情應該就這樣默默淡卻⋯⋯
    2017年08月02日23:18
  • 光頭佬
    裡頭定有弊端。
    2017年08月02日23:35
  • M.P.
    11年前??
    2017年08月02日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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