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經了半個世紀的獎勵投資與促進產業升級,終於透過《產業創新條例》,讓租稅獎勵措施逐漸落日,沒想到,民進黨重返執政4年,為了爭取台商回台投資,企業好不容易戒斷的租稅獎勵「奶嘴」,又開始透過各種方式「借屍還魂」。去年底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期間,宣布「大南方,大發展」發展計畫,將針對南台灣聚落、交通、產業、觀光等4個重點,提供租稅優惠與投資抵減。現如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又照抄《生技新藥發展條例》,準備提供「5年35%」的投資抵減,台灣的租稅抵減政策正在重蹈覆轍。
在歷任文化部長當中,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可說是最被文化界肯定的部長。鄭任內為文化產業興利除弊不遺餘力,除了爭取「文策院」設置,大幅提高文化資產保存相關預算之外,對於文化產業的結構性問題,例如台灣出版業銷售量逐年下滑,都提出了諸多的解決方案。鄭麗君最近並從財政部手上,爭取到「圖書免徵營業稅」的優惠,讓圖書出版品可以比照表演、映演、拍賣、展覽等活動,免徵營業稅。
不過,面對台灣文創產業長年以來的空洞化問題,文化部提出的《文創法》修正案,還是落入了獎勵投資與促進產業升級的「租稅獎勵」窠臼。
放寬捐贈對象 台大教授:文創產業恐成「強者越強」局面
台大財稅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柯洛鐘表示,《文創法》針對企業購買文創產品與服務後,捐贈予學校,原本提供「所得額10%」的所得稅費用扣抵,性質上,並非《所得稅法》所規定全然的「公益捐贈」,這項政策同時隱含對文創產業的鼓勵,不僅捐贈的企業享受租稅抵減,獲贈的學校也因此獲得文創商品與服務消費的機會。
柯洛鐘表示,他曾經在《全國律師月刊》發表文章,反對政府將租稅政策,作為產業促進政策,現在國家選擇文創產業作為扶植產業,並且透過稅收補貼增加產業容量,如果以韓國政府,扶植韓國影視文化產業成功的案例來看,租稅獎勵政策,對於國家發展整體文化「軟實力」有助益,亞洲國家包括台灣在內,過去很少人學韓文,現在越來越多人學韓文,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過,柯洛鐘認為,從租稅公平的角度,企業的藝文消費和其他的公益捐贈比起來,其公益性並沒有特別高,企業之文創捐贈,原本不應該享有額外租稅優惠;如今文化部在取消文創捐贈1000萬元的捐贈扣除額上限之外,又放寬藝文捐贈之對象至所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連同企業投資文創產業「5年35%」租稅抵減,未來文創媒體集團,將可以透過對旗下財團法人之藝文捐贈,「以公益之名,行廣告之實」,強化對自家產品的推銷效應,文創產業很容易形成「強者越強」的局面。
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系兼任教授曾巨威表示,新版《文創法》草案,把原本企業捐贈文創產品的1000萬元或「所得額10%」的文創捐贈扣除額拿掉,並且將捐贈抵稅的對象擴大到所有公益慈善團體,無非是希望在放寬藝文公益捐贈額度的同時,形塑企業公益捐贈的形象;這部分先前在企業爭取放寬《私校法》私立大學「興學基金」的捐贈扣除額,就已經有類似的主張。
細數租稅獎勵落幕漫長歷程 曾巨威:民進黨正在走回頭路
比較讓人擔心的,則是「5年(投資總額)35%」的投資抵減規定,曾巨威直言,這項規定很明顯是過去獎勵投資與促進產業升級的租稅獎勵「借屍還魂」。
曾巨威表示,民進黨政府過去幾年,一直在塑造文創產業在所有產業當中「非常獨特」的形象,因此在訂定產業政策時,馬上想到用租稅手段,「從政治的角度,租稅獎勵是產業政策中最便宜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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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巨威表示,台灣過去幾十年,經歷了《獎勵投資條例》30年與《促進產業升級》20年,到《產業創新條例》10年的租稅抵減,半個世紀的租稅獎勵政策,造成了國庫上兆元的稅收減損。現好不容易確立了《產業創新條例》租稅獎勵「10年落日」的共識,代價則是企業的營所稅稅率,從25%降至17%;另外,《生技新藥開發條例》也終於看到落日的機會。
然而,租稅獎勵落日的期程,在過去2年卻明顯地看到民進黨政府走回頭路。曾巨威表示,由於最近新冠肺炎(武漢肺炎)重創全球經濟,產業界要求提高租稅獎勵的聲音又逐漸形成,從去年通過的《產創條例》修法,增加5G與智慧機械的投資抵減,有了這項租稅抵減的破口,其他產業包括文創產業在內,自然就會認為,「5G、智慧機械可以,那文創為何不可以?它可能更重要,對社會影響更大。」
曾巨威表示,為了避免租稅獎勵政策,走回過去浮濫的覆轍,過去幾年包括《財政紀律法》、《納稅人權益保護法》立法,明定租稅獎勵政策生效以前,行政部門必須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然而,曾巨威認為,從5G、智慧機械投資抵減開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早已流於形式,淪為行政部門虛應故事的作法。
《文創法》將搭上「振興」順風車?
「最糟糕的是,民進黨上台這4年,民進黨因為在國會絕對多數,在重大法案審查過程,只要民進黨內部談好,立院跟社會討論都已沒有意義,只要民進黨認為可以達到目的,很多法案的修法都一意孤行,用社會輿論或客觀學術討論扳回機會都很小」,曾巨威表示。
尤其是,目前碰到疫情變化,政府忙著紓困,如果延續民進黨政府目前決策模式,政府接下來面對經濟問題,很快地又被拉回到用「租稅獎勵」幫忙的思維邏輯,「現在好像政府做這些事情,都是應該的,振興經濟多名正言順啊!(振興經濟的)藉口被拿到以後,幫助這個產業、幫助那個產業,用一點租稅獎勵有什麼關係?」曾巨威認為,包括《文創法》在內,未來都可能順著這個「勢」更輕鬆地通過。
憂大南方計畫 曾巨威:獎勵以地區化分效果不佳
曾巨威說,他目前更擔心的是蔡英文競選期間的「大南方計畫」《南部區域發展條例》,從離島與東部發展條例經驗來看,「以區域作為租稅獎勵實施範疇,是所有租稅獎勵政策當中,效果最差的!」產業至少定義上很明確,範圍也好掌控;相對之下,區域是地理範圍,裡面還有不同經濟與產業發展差異,樣態可以說千奇百怪。
曾巨威表示,早年在總統李登輝時代,立法院討論《促產條例》時,前立委朱高正曾經批評,所有租稅獎勵都是給企業,為何貧困地區不能獲得租稅減免,因此當時的《促產條例》,就加入了「朱高正條款」,將企業投資貧困區域納入租稅減免範疇,但類似「大南方」的地區概念,定義非常模糊,一旦一個區域爭取到租稅優惠,其他地方也會起而效尤,最後的結果只是治絲益棼。
「蔡英文在租稅基本立場,是否有了鬆動?這是我很擔心的問題」,曾巨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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