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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騙女導遊同房逼吞助眠藥後性侵 遊覽車運匠瞎扯:有人控制我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3月09日00:11 • 戴志揚

遊覽車司機阿國於2023年3月間,與女導遊小美帶領香客前往雲林進香外宿之際,強邀約女導遊共住一房,還硬塞聲稱可助眠的藥丸給小美,小美吞下後昏睡且意識不清,阿國便趁機脫掉她衣褲進行性侵,但中途自覺不妥而停止,小美清醒後見到內褲被脫去且阿國睡在一旁,經質問後氣得報警。阿國則辯稱行動是被人所控制,法院審理後,依以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遊覽車司機與女導遊小美為同事關係,112年3月4日下午5時許,帶領香客旅遊團在雲林縣某廟宇停留,當晚外宿過夜,但阿國藉機邀約小美同住一房,小美起初反對,但聽聞房型是兩張單人床之雙人房,才勉強答應。

晚間11時許,阿國表示可以提供藥物幫助小美助眠,小美不疑有他,吞下後因藥效發作而陷入意識不清,阿國立刻褪去她內褲,準備對她性侵,但事後又覺得不妥而中止未遂。小美隔天清醒後,驚覺內褲脫掉,又見到阿國睡在其身側察覺有異,當場質問阿國,氣得報警。

阿國出庭時坦承提供助眠藥給小美,等她熟睡後曾企圖脫掉對方內褲企圖性侵,但因意識告知自己此事不對而中止,還辯稱:「我的行動好像被別人控制住了。」

法官審理後認定,阿國為滿足自己之性慾,藉由女方同意與他同住一房之機會,以網路上購買之助眠藥物,不顧女方健康,提供藥物供女方服用,致女方萌生睡意,並陷入意識不清之狀態,以此方式對女方進行性侵,雖然事後中止該犯行,仍對女方身心造成重大傷害,且女方拒絕和解,法官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阿國有期徒刑5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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