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與女大生發生車禍,談和解未謹言慎行,表示可以「做愛」、「開房間」抵付賠償金,懲戒法院今二審判陳免除檢察官職務,轉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陳獲知判決表示「只能尊重」,至於會否轉事務官?陳說,「讓我沈澱一下。」
職務法庭一審認為,陳立儒與女大生已達成和解,並捐款公益、實現修復式正義,且平時職務評定良好,判他罰俸3月,事實上,基層有人認為已「罪刑相當」,對於二審法官將陳已從事10幾年的檢察官職務「拔掉」,有人認為處罰太重。
職務法庭本月3日二審開庭時,監察院訴訟代表人監察委員高涌誠即認為,一審判決已經適切,當庭勸諭法務部、陳立儒雙方都放棄上訴,不過,法務部代表不同意,據悉,陳立儒對一審判決本無意上訴,後因法務部提起上訴,陳立儒只好跟著上訴,因法務部沒放棄上訴,陳立儒也因此沒有放棄上訴機會。
陳立儒因行為失檢遭「拔掉」檢察官職務,並不是檢察界的首例,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曾率警察闖幼兒園處理女兒遭霸凌風波,林也因此判決丟官,法務部准林「降調」檢察事務官,不過,林後來轉任執業律師。
留言 6
黃秉弘
沒有羞恥心,竟然還要繼續擔任公務員,北檢可以給這種人當同事?? 天大的笑話
10小時前
林建成
能夠講出這種話的檢察官,真是奇葩!色慾薰心的檢察官的老婆,你對你老公有什麼想法?真是丟臉丟臉丟臉丟臉丟臉丟臉丟臉丟臉丟臉。
9小時前
黃秉弘
原來北檢的格調那麼特別啊? 難怪處理案件也很特別
10小時前
蘇蘇
降調事務官??
哇,女性人人自危!
畢竟一個檢察官能直接明目張膽的顯露出自己的低級噁心,直接說出”做愛”的詞彙,代表此人心中充滿淫穢與猥瑣思想,建議不幸與之共事的女性朋友配戴密錄器和這人接觸全程錄影錄音!
10小時前
林東
正義使者嗎?
還是自以為是的垃圾?
會讀書很了不起嗎?
考個三等特考就自以為很威?
吃人民的納稅錢,
麻煩善待人民。
還有一個姓王的,最好給我小心點!
54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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