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縣警察局林姓偵查佐因涉嫌白嫖泰國應召女並強行搶走二千元,遭該局記兩大過並免職。經宜蘭地檢署偵辦後,林員承認自己在表明警方身分後,從應召女手中拿走性交易價款,並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勒索財物罪起訴,檢方求處有期徒刑二年半。
起訴書中指出,林姓偵查佐在二0二三年十月五日中午,透過網路捷克論壇與一名匿名的應召總機達成協議,約定支付一千八元性交易價金後,前往宜蘭市的一間飯店與一名泰國籍女子進行性交易。林員走進飯店後,先支付二千元放在房間梳妝台上,並收回應召女找回的二佰元。事後,他對服務不滿,便聯繫總機假稱自己忘了帶眼鏡,希望折返回房間取回,並在女子開門後表明警察身分,要求對方交出護照。隨後,林員以放在梳妝台上的二千元為犯罪所得為由,強行拿走這筆錢,並離開房間。
該事件並未立即報警,但應召業者通過內部關係將此事反映給警方。宜蘭縣警局收到消息後,迅速要求督察單位進行調查,並經過考績會議後對林員做出記兩大過、免職,同時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將案件移送檢方處理。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林員作為一名警察,卻藉助警察身份進行勒索行為,嚴重違反公職人員的職責。考量林員在偵查過程中的自白,並且自願歸還非法所得,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留言 2
吳志誠
原本白幹不用錢了,還搶人家2000塊幹嘛?
5小時前
Gary
法盲
21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