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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4原因拒「壯世代」一詞 呂建德:特別費砍多少隨便你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壯世代」是不明確的法律與學術概念,政策上窒礙難行。(資料照)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壯世代」是不明確的法律與學術概念,政策上窒礙難行。(資料照)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推動「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卻遭爆他早將「壯世代」三字註冊商標被疑圖利,而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拒用「壯世代」一詞,遭凍次長特別費二分之一。呂建德表示,「壯世代」是不明確的法律與學術概念,政策上窒礙難行,並提出4點解釋強調「正正當當」、「要砍多少隨便你」。

「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在立法院已完成三讀,但此法在草案討論階段,吳春城與呂建德意見不合,委由同黨籍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的立委陳昭姿代為提案,並在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與廖偉翔連署下,委員會決議凍結衛福部次長特別費二分之一。

陳昭姿今(25日)聲明質疑呂建德無視過去行政部門的政策採用「壯世代」一詞,勞動部舉辦多場以「壯世代」為名的活動,且有「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補助,前行政院長陳建仁也公開說過希望旅宿業能多聘用「壯世代」人力,行政院核定的高齡政策白皮書更提到要積極推動「壯世代政策」。

對此,呂建德提出4點說明,首先,他個人不反對「壯世代」一詞作為公民社會倡議用語,不論是勞動部的活動、旅宿聘用的人力、高齡政策白皮書的內容,都是形容詞,多是基於宣傳方便而使用。

其次,呂建德指出,當「壯世代」要變成法律時,涉及受規範民眾的權利與義務,概念須明確且可落實,而不只是原則性描述。他強調「士可殺,但不可辱」,從社會科學或國際政策實務上,「壯世代」實在是一個不明確的法律與學術概念,政策上也不可執行。

再來,呂建德指出,法律與行政機關編列公務預算等緊密相關,因此條文內容要清楚,否則窒礙難行。

最後,呂建德強調,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定義中高齡者指年滿45至65歲,高齡者指逾65歲,已涵蓋55歲以上,若無特別的理由,為何還要疊床架屋另外立法?

呂建德指出,國際勞工組織也定義45歲以上為中高齡,聯合國定義65歲以上是高齡,從未以55歲作為切分界線,他「堅持原則與見解,不服來辯,隨時候教」,也強調「正正當當,無歉可道。要砍多少隨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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