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農會曾姓女前總幹事,涉嫌自2020至去年間公器私用,以農會公務車接送在基隆工作的老公,以及在新竹就學和在林口上班的子女,甚至多次前往宜蘭進行私人旅遊,合計增加農會油錢2萬3316元、ETC費用7286元,共3萬602元支出,遭新北地檢署依背信罪起訴。
檢方調查,泰山區農會為了工作及業務需要,購置有5人及7人座休旅車等多輛公務車,僅供農會人員公務使用,且應如實核銷油料或通行費。曾女卻於2020年3月至去年3月間,多次駕駛公務車往返基隆接送老公。
2021年2月至去年2月間,曾女另駕駛公務車往返新竹、林口接送子女;還在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多次開公務車前往宜蘭羅東、蘇澳、頭城等地私人旅遊,再持加油發票向農會請款。
留言 1
葉志昇
捉小放大,不是打假球就是在捉幾個來交代的感覺
12月03日00:5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