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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政院拍板!強制危老大樓成立管委會 最高按次罰20萬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2月24日09:51 • 發布於 2022年02月24日09:51
政院拍板!強制危老大樓成立管委會 最高按次罰20萬
政院拍板!強制危老大樓成立管委會 最高按次罰20萬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46人死亡,引發各界對老舊複合式大樓公安的重視。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規定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必須限期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如果沒有在限期內成立並且報備者,地方政府得視情況展延1次,但不得超過1年,逾期如果始終沒有成立管理組織的公寓大廈,將按戶處罰4萬到20萬元罰鍰,經限期仍未辦理將可按次處罰,並且由地方政府強制指定安全負責人。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經統計全國有247棟複合老舊集合式大樓,其中105棟還沒有成立管委會,內政部列為優先改善,補充消防設備,優先處理危險因子後,後續再輔導成立管委會,同時希望降低社會沒必要的一些衝突。他指出,過去是整個社區最高罰30萬元,但往往因沒有管委會而不知道誰來繳罰款,因此未來將改為按戶處罰。

行政院也同時通過修正消防法第9條修正草案,明定已經歇業或停業的場所,也應該辦理消防設備檢修申報,除非整棟建物都沒有使用,才可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同意免辦檢修和申報。(李人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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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9

  • 陳俊傑James Chen
    政府除了訂定罰則、罰款,還能幫民眾做什麼?
    2022年02月24日11:42
  • john chιαηg 🍵
    一樣窮一樣爛管委會有屁用
    2022年02月24日11:35
  • 博鈞
    就只是找個人能扛責任而已啊 危樓能怎樣,拆了叫大家買新房嗎!? 有錢嗎?
    2022年02月24日12:08
  • Lucky Yung
    有錢 誰要住 違樓 連修理費都沒有 對吧
    2022年02月24日13:05
  • Lucky Yung
    罰錢罰錢 罰到大家 怎麼活 錢難賺
    2022年02月24日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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