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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黃琪不斷騙被指「有貢獻」 法官:揭露財團看高不看低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11月11日19:18 • 發布於 2020年11月11日10:37

12年前以塔羅牌騙倒前總統陳水扁的黃琪,因假冒高盛證券亞洲區副董事長宋學仁秘書詐騙證券商期貨交易手續費、佯國泰集團親戚試駕超跑名車、冒名租屋,台北地院依詐欺得利罪判1年2月徒刑、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黃上訴,高等法院法官今指他揭露財團「看高不看低」的事實,某種程度有貢獻;黃聽了連說「我很慚愧」。

黃琪本名黃照岡(28歲),有曾「騙扁少年」稱號,多次假冒名媛身分使詐。黃原本外表纖柔,後來發福、禿頭,法院還一度帶他捺指紋「驗明正身」。今天他出庭時,外型宛若「大媽」,連法警也一度誤以為是女犯人。

黃琪2016年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謊稱要幫宋代操期貨,向證券商要求手續費打對折,券商誤信,給他貴賓價。此外,黃琪也假冒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親戚的名義,向車商高層要求試駕旗艦車款,詐得車商提供一輛市價破400萬元的Audi A8超級跑車駕駛10天又21小時,還以周姓前男友的名義向人承租房舍。

今年4月,黃琪在北院開完冒名試駕名車案辯論庭後,因檢調查辦他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的秘書向中衛公司詐取上萬片口罩,檢方複訊後依預防性羈押條款對他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准。黃因涉洗錢、詐欺罪而羈押中。

高院今開庭時,黃琪未委任律師,法官詢問怎麼律師都解除委任?是不是沒有付錢?黃聲稱律師是以諮詢方式評估是否要接案,沒有談到開庭費,並說因為個人的問題,律師認為「扯上關係不太妥當」而不接案。因本案非強制辯護案件,準備程序仍繼續。

黃琪對本案的事實不爭執,但強調對方沒有實質上的財產損害。黃說,期貨交易手續費是「無形的」,繫乎他要不要操作;而試乘跑車並不是拿來當租賃車使用,犯罪所得有審認空間;至於租約部分,他稱有獲得周姓前男友授權。

法官詢問,如果黃不是假冒宋學仁的秘書,凱基銀行會給予優惠的手續費嗎?若太古公司沒誤認黃是富商蔡鎮宇的女兒蔡佳玲,會主動開名車讓他試駕嗎?法官說,黃琪試駕期間長達10天,太古還遲遲不敢要回車子,一般人會有這般待遇嗎?

黃琪表示自己不會開車,看到名車上門時「嚇一跳」,並說不知道何時要還車。法官質疑黃琪是在享受財團上當的成就感,財團「看高不看低」,而黃琪卻打擊他們、揭露這種情況。法官指黃琪試車可試10天又21個小時,自嘲「像我們死老百姓就不能」,畢竟這是自由市場,黃琪揭露這事實「某種程度有貢獻」。

自覺法官「謬讚」,還被法官指「你真的很厲害,膽子很大,我很佩服」,黃琪連忙說「我很慚愧」,但又說曾通過法律扶助資格,可能尋求律師協助。高院定12月3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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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琪假冒「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秘書詐騙證券商期貨交易手續費、佯國泰集團親戚試駕超跑名車,吃上詐欺得利等罪。記者王宏舜/攝影
黃琪假冒「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秘書詐騙證券商期貨交易手續費、佯國泰集團親戚試駕超跑名車,吃上詐欺得利等罪。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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