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阻礙離岸風電施工詐領賠償金 12漁民遭雲檢起訴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1年09月30日06:40
雲林地檢署偵辦離岸風電工程絞網補償金和誤工費詐領案,30日依詐欺等罪偵結起訴李姓漁民等12人,8名漁民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另1名漁民不起訴處分。(檢方提供)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傳真 110年9月30日
雲林地檢署偵辦離岸風電工程絞網補償金和誤工費詐領案,30日依詐欺等罪偵結起訴李姓漁民等12人,8名漁民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另1名漁民不起訴處分。(檢方提供)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傳真 110年9月30日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30日電)雲林地檢署偵辦離岸風電工程絞網補償金和誤工費詐領案,不法所得逾新台幣100萬元,今天依詐欺等罪偵結起訴李姓漁民等12人,8名漁民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另1名漁民不起訴處分。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李男等21人均領有漁民證,卻謊報漁網遭離岸風電工程施工絞網毀損,向風電廠商達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賠償金,不法所得逾100萬元。

檢方調查,林姓漁民等3人在109年7月27日分別駕駛3艘快艇靠近廠商的工作船,恫嚇工作人員「不開船回去,就要開船撞你們」,阻礙施工。

檢方另調閱李姓漁民等21人進出港和航行軌跡等資料,僅李姓漁民吻合,其餘20人無出港紀錄,更遑論漁網遭絞網毀損。

檢方偵查過程中,丁姓漁民等8人坦承虛構故事,因態度良好深具悔意,予以緩起訴,各繳交2至5萬元緩起訴處分金,並須至雲林地檢署參加法治教育。

另李姓漁民等12人誆稱遭風電廠商絞毀漁網詐取賠償,涉犯詐欺取財罪嫌,遭提起公訴;而駕快艇阻礙工作船航行施工的林姓漁民等3人,因出言恐嚇涉犯妨害自由也一併遭起訴。

雲林地檢署強調,綠能風電為國家發展能源重要政策,為了有效防止妨害綠能犯罪案件發生,今年9月13日已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台」,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深入瞭解綠能發展相關問題,蒐集情資後,如發現犯罪嫌疑,將即加強蒐證查辦。(編輯:陳仁華)1100930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2

  • apolloeric
    簡單的說,就是要錢啦!基本上施工根本就對他們沒有任何影響。 搞不好漁民的身分,也是為了要錢才申請來的。
    2021年09月30日09:59
  • 🤒🤒🤒🤒🤒🤒
    2021年09月30日09:0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