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台南市東區仁和里陳姓里長去年6月19日下午因把車輛違停紅線,遭警方舉發裁處900元罰鍰,但他不服結果,認為紅線劃設有誤、自己是因公務停車才被開罰,先是找上官方協調,將紅線塗銷後,再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不過,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駁回陳男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當時陳男經民眾陳情,前往一間公司進行登革熱防治會勘,並將車子停放在里仁和廢棄市場旁私人土地的紅線,不過結束後他準備離開時,卻發現車子遭交通大隊拖吊。陳男認為,停管處不該只為建商保留中間紅線5公尺讓機具方便進出,讓該處紅線「前後塗銷」,若建商有需要,則應當向市府申請劃設紅線,而非獨留一部分的紅線,因此事隔2個月後,召集台南市政府警局交通大隊,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德高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赴現場會勘,決議將紅線部分縮減為1公尺提供建商進出,紅線塗銷部分劃設停車格供民眾停車使用。
陳男主張,該廢棄仁和私有舊市場已有45年歷史,為民眾習習相關的市集,先前由交通工程科塗銷的部分紅線為攤販自行私劃,私人工地保留的出入口也是市場攤販所為,因此要求查明「紅線是否合法設置」,案經決議後,紅線確實有必要重新設置、改善,因紅線塗銷後,他便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罰單。
對此,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辯稱,縱使紅線劃設有誤,但陳男停放的區域有鋪上柏油,即屬道路範圍,就得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而車輛停放於工地出入口,也已阻擋工地內的車輛進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法官認為,案發當下的「禁止停車線」仍具法律效力,陳男不得以事後紅線塗銷、變更而請求免責,另外陳男稱因公務停車,僅一般車種,非消防車、警備車等公務車輛,因此,也不適用此規定,最終以原處分無違法,判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而陳男除了900元罰單,還得負擔此訴訟裁判費300元。
留言 8
裕盛
這法官還有些良心,犯法里長私心到爛。
2020年07月09日01:23
怡如
這位里長大人官真大!
要紅
要黃
還是白
雖他的意
「台南市東區仁和里陳姓里長去年6月19日」
2020年07月08日23:52
誌哲
違反後去修改,改到自己變合法,怎麼好像跟超買有87分像
2020年07月08日23:38
沈雙珠
這里長有讀書
但是記者……
不是「息息相關」嗎?
怎變成「習習」
2020年07月08日17:19
俞慧敏
鐵公雞,哈哈哈!偷雞不著蝕把米
2020年07月08日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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