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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光隆甲種特別股開始接受申請轉換為普通股

MoneyDJ理財網

發布於 2019年12月23日03:15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8916)光隆-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開始接受申請轉換為普通股公告

一、依據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

二、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於107年12月20日發行之甲種特別股自108年12月2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二)本特別股之股東得於轉換期間內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特別股依壹股特別股轉換為壹股普通股之比例轉換(轉換比例為1:1),轉換之最小單位為壹股。本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本特別股轉換年度股息之發放,則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與全年度日數之比例計算,惟於各年度分派股息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者,不得參與分派當年度之特別股股息發放,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派。

(三)轉換程序
1.本特別股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有價證券轉(交)換/買(贖/賣)回/註銷/認股/履約/兌回帳簿劃撥作業申請書(代支出傳票)」,註明轉換並檢同登載特別股之存摺,由交易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一經申請不得撤銷。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時即生轉換之效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原特別股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2.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特別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四)本特別股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櫃買中心上櫃買賣,並由本公司洽櫃買中心同意後公告之。本公司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轉換後之普通股以無實體方式自交付日起於櫃買中心上櫃買賣。。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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