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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公園槍戰2嫌轉證人免關 家屬不滿提出上訴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6月25日11:25 • 發布於 2021年06月25日10:10

去年7月,花蓮吉安鄉街頭傳出槍響,兩派人馬在勝安公園附近,爆發激烈衝突,造成1人死亡。警方迅速將動手的3名嫌犯逮捕,案件經過近1年的審理,一審判決出爐,動手的主嫌被判14年,另外2名共犯,因為轉成汙點證人躲過刑責,被害家屬很不滿,決定上訴討公道。

公園外,分別來了好幾輛白色賓士車,從路的兩頭往彼此靠近,車上的人陸續下車,下一秒,雙方各自拿出預藏武器,甚至還有人點燃信號彈,就這樣當街開打,過程中被害人被對方3人持刀追砍,儘管拿出霰彈槍反擊,仍被砍倒在地,送醫不治。

公園內爆兩方槍戰 被害人遭3人追砍送醫亡
公園內爆兩方槍戰 被害人遭3人追砍送醫亡

花蓮吉安分局分局長王文生(2020.7.5)說,「20歲的駱姓男子有多處的刀傷,經送醫後不治。」

被害人母親說,「勾他才讓劃一刀之後,我兒子要跳過去的時候,衣服有翻起來。」

公園內爆兩方槍戰 被害人遭3人追砍送醫亡
公園內爆兩方槍戰 被害人遭3人追砍送醫亡

動手的3人,沒多久就被逮捕,案件經過近1年審理,如今判決出爐,涉嫌砍人的主嫌被判14年,另外2名共犯,因為轉為汙點證人,躲過刑責,讓被害家屬非常不滿。

公園內爆兩方槍戰 被害人遭3人追砍送醫亡
公園內爆兩方槍戰 被害人遭3人追砍送醫亡

被害人母親說,「其實都很清楚看到,是三個人一起去做的,雖然說他們沒有承認殺人,但是一個開車,一個協助勾被害人的脖子,現在起訴過來是只有判,承認殺人的是殺人犯。」

兒子莫名其妙被砍死,如今判決又只有判主嫌有罪,做媽媽的怎麼能接受。決

定上訴替兒子討公道,要每個動手的惡煞,都能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民視新聞/趙永博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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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黃大魯
    如果法官或其子女被殺,判決書一定寫,兇手無教化可能,需永久與世隔絕,死刑。
    2021年06月25日23:47
  • Q
    有個納悶的事,那萬一他散彈槍打死了對方3人,或是危害到他人,那又怎麼說?
    2021年06月25日23:41
  • 阿守
    台灣的烏龍法官天下無敵多
    2021年06月25日23:18
  • 永興
    司法就是狗屎而已。不然,怎麼會讓大甲恐嚇取財楊富山畜牲,逍遙法外,只會要受害者自認倒楣而已,真爛。反正,牠們也不用擔心失業,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2021年06月25日23:14
  • ༄༊貓老大࿐
    是卡彈嗎?閃彈槍拚不過帶刀的?
    2021年06月25日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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