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台南地方法院施姓法官10月4日晚間關切妻子騎改裝車燈的機車遭開罰,引起議論,地院自律委員會昨天認定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將由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是否懲處。
台南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地院昨天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民事庭施姓法官10月4日關切妻子騎機車遭警攔檢開罰風紀事件,但施姓法官未出席自律會,僅以書面提出說明。
地院自律會認為,施姓法官在妻子遭警攔檢開罰時,在電話中及稽查現場多次向警員表明法官身分,且在對談中大聲質疑警員攔檢行為擾民,要求稽查主辦單位處理等言行,易使人聯想欲以法官身分要求免罰,嚴重損及司法形象,言行確有不檢。
地院自律會認定施姓法官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規定,情節重大。
地院自律會決議,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由院長以台南地院名義請求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是否懲處。(編輯:郭諭儒)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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