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叫我這樣做的。」
「都是我媽沒有幫我放進書包!」
「這我不會,我媽沒有教。」
這些是現代許多孩子們常說的話。
「現在的孩子自我意識高漲,知道自己的需要,卻不會去注意到他人的需要,因為父母總是做得太多,孩子生活缺乏練習,導致孩子發展不出『責任感』的人格,對父母過於依賴,長大變成媽寶、啃老族的機率就會變高。」臺北市立大學幼兒教育學系教授金瑞芝感嘆地說。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吳怡萱助理教授表示,一個人要有責任感,需要具備兩個很重要的能力。第一,孩子要認識自己,要自我察覺,要有自信,進而才會有「那我下次應該要負更多的責任」的念頭。第二,孩子要有社會覺察,覺察社會的規則,才能看到「自己應負的責任」。
因此,父母應該盡量讓孩子在12歲前,教養最關鍵的時期,就養成負責任的好習慣,否則等到青春期,父母說話的份量變小,才想要求孩子就來不及了。
責任感從小培養,0~12歲這樣教
責任感越小培養,未來父母會越輕鬆。職茁–OüTstanding創辦人Uni職能治療師直言,負責任的訓練及培養方式,應該根據孩子各個階段所具備的能力做調整,包括他的注意力長度、對規則的理解程度等,建議父母可以在互動時,從孩子給予的回饋中判斷。
學前階段
1.把握主動探索的動機
「孩子必須先有勝任感,才會有責任感。」板橋亮點治療所職能治療師邱子玲指出,除了在孩子0歲開始,慢慢讓孩子知道什麼是「自己的事」,父母也要好好把握小小孩滿滿的探索力與行動力。比如說1、2歲的孩子喜歡模仿大人做家事,包括洗菜、拖地等,他會從「嘗試」到「成功做到」中,發覺自己能夠勝任,有了自信後,就會慢慢發展出責任感。
2.從遊戲中訓練
2歲以下的孩子,口語表達、行為模式都還不成熟,所以Uni建議父母可以用孩子的依附性玩具來訓練,可能是娃娃、小被被、小車車等,因為那是孩子的心靈依偎,所以當孩子表示:「我要被被,媽媽幫我拿。」這時就可以對孩子說:「那是你的被被,是你需要他,所以你自己要保護好他,媽媽沒辦法幫你保護。」藉此讓孩子了解「這個是你很重要的東西,所以你的責任就是要保護好它。 」
2歲以上,就可以透過假扮型遊戲、結構性遊戲來做責任感的訓練。以用積木蓋城堡為例,可以引導孩子:「這個城堡裡面的花園,就由你來負責喔!你要負責把花園蓋好。」如果他還不太會,也可以跟他說:「如果你需要幫忙,可以跟媽媽說,但這個還是你負責的喔。」
3.生理自理
金瑞芝表示,「幼兒教育很強調,孩子要知道自己的事情該要自己做,並養成習慣。」這部分在幼兒園的教育,會讓孩子很清楚的知道,從進校園、到放學,舉凡放書包、把自己的物品從書包拿出來、自己拿水壺喝水、自己上廁所、老師發的通知單要放到自己書包等,都是孩子該做的事。
在家中則建議父母根據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里程碑做訓練,讓孩子學習獨立完成日常生活的活動,比如說:1~2歲時想上廁所時可以對大人用手勢或動作發出訊號、2歲練習穿脫衣物、3歲時可以自己穿鞋子、5歲時可以自己洗臉等。開始上幼兒園時也可以讓他練習整理書包,可以跟孩子說:「我們明天要去上學了,你要帶什麼東西去幼兒園呢?」初階可以大人準備,但帶著孩子進行。
4.做家事
孩子5、6歲,就可以跟著做家事,除了培養做事的能力,也會知道自己身為家庭的一份子,有能力為其他人貢獻也是責任感的展現。金瑞芝提醒,父母不要期望孩子馬上能變成一個好幫手,而要容忍孩子做不好這件事,比方說飯後拿抹布擦桌子,可能會擰不乾、桌面越擦越油也沒關係,重點是讓孩子養成參與做家事的習慣。
5.給孩子選擇權,做決定
「孩子要能夠當責,一定要先能選擇。」吳怡萱以艾瑞克森(E._Erikson)社會心理發展理論表示,孩子在1、2歲時,很重要的成長階段就是「自主選擇權」,開始有自主、覺得自己好像可以決定些什麼,包括想穿什麼顏色的衣服、想要去上廁所、今天鞋子要穿什麼等,如果在這個階段,沒有給孩子選擇的權利,他自然而然就不會長出「負責任」的能力。因為孩子會認為「我沒有選擇,那我哪需要負責?」因此,讓孩子知道「人有選擇權」是重要的步驟。
吳怡萱進一步補充,「在此之前,父母應盡量滿足孩子的好奇心,讓他在自由探索的過程中,因為好奇A或B的選擇,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從中了解因果關係。因為能選擇,就會更願意承擔自己的決定。」
國小階段
1.更進階的家事
金瑞芝建議,國小階段的孩子,參與的家事可以再更進階一些,像是準備簡單的早餐,如:自行夾取烤好的吐司或蒸好的饅頭;或是週末出遊時,讓孩子自行準備外出包,慢慢增加他負責的部分。
2.不要摧毀孩子的學習動機
進入小學後,孩子的重心會逐漸放在學業上,邱子玲指出,這個階段孩子的學習動機很重要,學習動機一旦被抹滅,或是一再受到父母打擊,他就會覺得「學習是很難、我做不到的事情」。如此一來,他就不會把這件事當作自己的責任。因此提醒父母「二要一不」:
一要:要讓孩子真的知道他在學什麼。比如寫字時,引導孩子去看,什麼樣的字才是好看的字,而非不停地去擦掉孩子不好看的字。
二要:家長要適度地放過自己。如果發現自己在陪孩子寫作業時,會覺得很生氣,有「他怎麼這個也不會?他怎麼會這樣?」的念頭,代表要休息一下了,請求支援,放過自己吧!
一不:父母不要過度堅持,接受孩子的注意力有限。邱子玲說:「學習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學習是一輩子的事情,孩子現在不會沒關係,他總有一天會學會,不要太過心急與堅持。」
3.同理心的引導
國小開始,會有更多團體合作的課程安排,邱子玲建議平時要給孩子多一些同理心的引導,他才會知道「我做這些事情,會對別人有什麼影響」,有同理心的孩子也會比較有責任感。可以從繪本及生活經驗中引導,父母可以多跟孩子聊聊:「這時候我們可以做些什麼」、「這種時候,你這麼做會影響到別人」、「別人可能會有什麼感受」等。
父母愛太多,孩子學不會負責!6個教養提醒
1.不要做過頭
金瑞芝說:「孩子可以『不會做』,但不是『不用做』,若父母常常怕麻煩,或怕孩子受挫,而凡是幫他做好好,但是當這變成孩子的一種態度,他未來不管在課業上、人際相處,甚至成為父母之後,都會是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平時就應該讓孩子養成做事的習慣,哪怕是一點點都好。比如:摺衣服,可以先讓孩子先從對折開始,同時也能製造一邊做事、一邊聊天的親子時光,通常孩子很喜歡。
2.不要過度干涉與否定
很多父母在培養責任感時,常會覺得:「為什麼孩子都做不到?」、「為什麼你不行?」Uni提醒,應該把「為什麼」變成正向的,如:「為什麼你會選擇做這件事情呢?我們不是有做好約定了嗎?」而不是直接去否定孩子的那個行為。
3.不要臨陣磨槍
訓練生活自理時不能臨陣磨槍。邱子玲提醒,時間緊迫的平日早上並不是一個訓練的好時機,建議可以選擇比較有餘裕的假日,給孩子充分的時間練習,變成「擅長」的事情。比如穿襪子,剛開始可以先跟孩子一人做一半,跟孩子說:「我先幫你套前面,你在自己拉後面」或「左腳我幫你穿,右腳你自己穿」,目的讓孩子知道「這個任務還是你的,你能做就盡量做。」
4.多鼓勵、多陪伴
大人多給鼓勵,給孩子多一點時間與機會嘗試,在界線內給予陪伴,孩子一定會越做越好。
5.溫柔可以,但記得要堅定立場
邱子玲傾向「民主權威」的教養方式,就是高度支持,也要高度要求。她提及,現在很多父母太過尊重孩子,認為要溫和堅定,但卻常常只做到「溫和」,卻沒有「堅定」,這樣其實就會落入「放任」,因此父母要堅持設定好的界線與規則。
6.別總是稱讚,而忘了「提醒」
金瑞芝最後提醒,「正向教養不是只一味地稱讚孩子,而是在必要時刻,還是要讓孩子知道,他好的部分在哪裡;沒有做好的部分,可以怎麼樣做更好、更進步。」
留言 4
Latte0❄🍼
…………
我表姐從小什麼都自己來,但是家裡灌輸家裡有錢的觀念,她什麼家事都會做,也會料理,但就是不出去工作賺錢。
06月11日13:45
Tung🥳
青鳥跟青棉 很近是好朋友
06月12日18:01
天佑
寶貝,穿個好衣服。也好入眠。情緒會更好!
點擊開啟shopee.tw/ka2zdco_o9
進來看看。
06月11日13:18
阿國
12歲了
如何補救?
06月11日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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