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人口高齡化及平均壽命延長,遺產分配問題也日益受到重視。《如果云知道》主持人鄭凱云邀請律師陳樹村先生為大家做了多集有關財產分配的報導,由於許多長輩在生前沒有做好遺產規劃,往往造成子女在繼承時產生爭議,甚至上法院對簿公堂,這次節目中再請陳律師為大家分析「財產持分」的問題。
房子共有四人 非全體同意難處分
陳樹村律師說明,若父母留下一棟房子給四個孩子共同繼承,但其中一人想賣房,其他人卻不願意,此時房子就處於「共同共有」的狀態。在法律上,共同共有的財產必須經過全體共有人同意才能處分,否則任何一人都無法單獨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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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解釋,就像一個蛋糕被四個小孩共同擁有,但卻還沒切開分配,此時誰也無法決定要從哪裡挖、分多少。不過,共同共有的財產仍可透過「多數決」的方式處分。若有三人想賣,即使一人堅持不賣,仍可循《土地法》34條之1的規定,由多數共有人決定賣房。
分割持分各自處分 家人優先承購權
若四兄弟姐妹對房子進行「分割」,每人各擁有四分之一的「持分」,即從共同共有變成分別共有。陳律師表示,分別共有的財產,每個人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持分。若有人想賣掉持分,必須先詢問其他共有人是否要優先承購,若無人願意,才能賣給外人。
陳樹村提醒,家人間若有人要賣持分,其他人不願優先承購,最好把機會讓給家人,以免外人趁機介入,造成更多紛爭。因為外人買進持分,往往是為了低價取得房產,再透過法院分割程序,要求其他共有人以市價補償他的持分,或乾脆請求法院拍賣房子,大家再分得價款,藉此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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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不足 難向銀行貸款
我們知道,完整的房子可以向銀行貸款。但陳律師指出,若只擁有房子的四分之一持分,除非有其他擔保品,否則銀行通常不願意放貸。因為持分不完整,銀行日後若需處分擔保品,勢必得與其他共有人打交道,手續相當麻煩。
陳律師說,持分難以向銀行貸款,導致許多人轉而向地下錢莊借錢,以低價將持分抵押給錢莊。一旦借款人還不出錢,地下錢莊就會成為共有人之一,甚至向法院聲請分割,藉此賺取房產增值的差價,危害其他共有人的權益。
遺產信託 指定遺囑執行人以杜紛爭
面對可能的遺產爭議,陳律師建議民眾及早做好規劃。首先是透過「信託」的方式,將房子信託給銀行或子女,但約定在世時只能管理不能處分,確保遺產不會在失智或被詐騙時,被他人侵占。其次是立遺囑,載明房子日後要如何分配,並指定「遺囑執行人」,負責依遺囑內容執行。
陳樹村強調,遺產是父母一生心血結晶,更是對子女的愛。沒有人希望自己的遺產成為子女爭執的導火線,甚至演變成反目成仇的悲劇。唯有透過法律工具提前規劃,才能讓父母的心意得以延續,子女的手足之情也能維繫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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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專家/陳樹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