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20發送「文化成年禮金」(文化幣)給16-22歲民眾,可用於觀賞表演、展覽、買書或購買文創商品,不過,近日在Dcard竟有網友曬出照片,稱自己拿文化幣爆買化妝品,引發爭議。對此,文化部今(1/25)指出,已針對店家違規行為提出嚴正警告,對於違規事件除已停權並停撥款項,也將視情節移送法辦,呼籲店家及個人勿以身試法。
文化部表示,常態化16-22歲文化成年禮金自1/20發放,目前已有62.5萬人領用,文化部今針對部分店家違規及個人收購情形提出嚴正警告。文化部表示,文化幣政策經過去年的運行經驗且APP功能持續強化,文化部亦持續透過網路巡檢及資料庫大數據檢視,自1/20開放領用以來,已陸續發現數件商家違規及個人收購情形,對於違規事件除已停權並停撥款項,也將視情節移送法辦,呼籲店家及個人勿以身試法。
文化部表示,目前已主動查獲數間違規店家,包含不符合適用資格的店家,如美妝用品、美甲等冒用其他符合規定藝文消費點收款碼,或接受民眾兌現、交易異常等,皆已於前幾日立即停止適用資格,並停止撥款;另有民眾於社群或拍賣平台轉售、收購等情形,文化部也已清查資料庫,針對e-mail持有大量文化幣帳戶等,鎖定資格及通知民眾重新認證身份以取回使用,同時聯繫各大社群及平台配合下架相關內容,並協請平台應管制會員行為。
文化部強調,除持續進行巡檢及管制,也同步精進系統機制,包含重新登入的註冊手機驗證、手機號碼綁定電子信箱,以增加帳號移轉困難等。文化部也再次提醒所有青年朋友,轉售自己的文化幣除了失去寶貴的文化體驗經驗,更是將個資完全洩漏,如部分去年將成年禮金售出的青年,在今年常態化後,因個資去年已交出,今年成年禮金一開放領用當下,即被不肖人士領取,雖文化部可盡力協助維護權益,但是交出去的個資將可能被濫用在其他地方,青年朋友不可不慎。
文化部表示,依「文化部辦理青年文化體驗計畫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文化成年禮金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含有價讓售、無償轉讓)、收購等,亦不得另再兌換成等值現金,文化部將持續對店家進行監督查核並採取必要措施,如暫時停權、撤銷或廢止資格,並追回款項。另第10點、第13點針對民眾以不實資料領取,以及轉售、收購、兌現,亦可撤銷領取資格並追回款項。
文化部指出,民眾或店家這類獲取不當利益行為,亦涉及違反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不法利得亦將沒收。文化部強調,民眾及店家應共同維護秩序,勿剝奪青年朋友文化體驗的機會。
留言 201
豪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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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文化幣為何只給某特定族群人士,明明文化這東西不分年齡,每個人都應該要領取得到吧!
01月25日04:08
.
HOT
詐欺全台灣人民的納稅錢 應該提告
01月25日04:04
昌鴻
HOT
只會亂花百姓納稅錢、有三小路用?
01月25日04:07
Wesley
大灑逼
01月25日04:06
♉.keyhole
亂撒幣,想也知道會這樣⋯⋯
01月25日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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