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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宗教團體不動產權屬審認績效 高雄勇奪第一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趙婉淳採訪
內政部今天(4日)說,為讓更多宗教團體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座談會及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今天(4日)說,為讓更多宗教團體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座談會及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內政部提供)

為解決宗教團體不動產借自然人名義登記造成日後淪為私人所有的權屬糾紛問題,內政部表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已於2022年6月8日公布施行,並在去年修法將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為4年,該條例施行至今,高雄市輔導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的家數已達103家,位居全國之冠,另外新北市輔導79家,彰化縣76家,台中市71家,南投縣70家等均名列前茅。

內政部表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於去年8月7日修正,將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為4年,也就是到2026年6月9日為止,以為宗教團體爭取更多的時間。

內政部說,為讓更多宗教團體申請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在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下,透過多次放寬文件審查的採認原則、降低申請門檻、辦理座談會及為地方政府爭取獎補助經費等措施,截至去年底,已累計協助超過850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約占有不動產借名登記情形的宗教團體數量超過4成,協助逾817筆不動產完成更名登記、2065筆不動產完成限制登記。

內政部指出,該條例施行2年半以來,高雄市輔導宗教團體提出申請的家數已達103家,位居全國之冠,另新北市輔導79家,彰化縣76家,台中市71家,南投縣70家等均名列前茅,績效亮眼。

內政部表示,目前尚有1年半的申請期間,除鼓勵地方政府把握時間輔導宗教團體,加速推動審認工作外,內政部也會適時辦理績效統計,即時獎勵地方同仁的辛勞,也提醒宗教團體,儘速向各地民政機關提出申請囑託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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