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夫妻因工作原因異地戀,但妻子得知丈夫外遇後,竟忍氣吞聲想套證據,便提出希望丈夫可以傳與別人的不雅片給他,在收到影片後還會大力誇獎丈夫,事後便以此為證據求償,法院駁回了,理由曝光。
判決書指出,台中一對小夫妻在民國107年結婚,後來丈夫小帥(化名)因為工作前往印尼,雙方藉由每天視訊維繫感情,但妻子花花發現,小帥從110年下旬開始,時常沒有準時上線與她視訊,在多次逼問之下,小帥坦承有與別人婚外情,除了和當地女子有性交易外,也交了一個女友。
花花氣憤不已,為了要蒐集小帥外遇的證據,向對方提出報備行蹤,以及在與別人發生關係後傳不雅片給她的要求,2年後在與小帥離婚後提起告訴,求償100萬新台幣。
對此,小帥反駁,花花從他主動說出來後,就知道有與第三人發生親密行為,且也是花花主動要求拍影片,並詢問具體細節,認為這很難認定花花身為配偶的權益有遭受侵害。
法官查看雙方LINE對話記錄,發現小帥在傳不雅片給花花後,花花回覆內容包含詢問交易價錢、過程細節、女子特徵等,且還會稱讚小帥傳送的影片,例如第一次收到影片後,花花直呼「老公好帥」,兩人交流次數高達18次,認為這足以認定花花對小帥與他人發生關係的事是知道的。
此外,兩人對話紀錄中,花花還提到「沒關係,就這樣」、「各玩各的,然後彼此隱瞞的婚姻?如果你想要,那繼續也無妨」,認為花花對雙方的交友關係保持開放態度,且對小帥的行為有寬容、繼續維持婚姻的意願。
法官考量小帥的行為造成的侵害程度,以及花花的痛苦程度等,客觀上難以認定花花配偶權遭侵害的情節重大,駁回花花的請求。
留言 27
Leecho
標題是不是下錯了
我看應該是:
人妻忍辱負重搜集外遇證據遭法官駁回
法官:外遇又沒關係妳不是說妳沒差嗎
11月26日16:41
Cat
知道就可以否定犯罪事實嗎?好奇怪的判決,外遇是真的啊,
11月26日20:40
陳民德
所以北檢用套話的證據不可採信是嗎?
怎麼整個國家邏輯是有病是嗎?
11月26日20:01
♥Linda♥
明明就外遇,台灣法官很糟糕
11月26日21:54
Great Tsai
如果該人妻不這麼做,要如何蒐證提告?
11月26日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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