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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身障婦慘被「性侵後丟樹林」!台東獸男還想用1理由脫罪

TVBS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蕭沁梅
潘姓男子對一名身障婦人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潘姓男子對一名身障婦人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東縣一名潘姓男子去年9月在某檳榔攤看見一名具有身體障礙的婦人獨自飲酒,竟為逞一己私慾強拉婦人上車,隨後載到樹林裡性侵得逞。婦人的女兒因找不到母親向潘男詢問,沒想到潘男還假藉幫忙尋找並趁機逃跑,直到女兒在樹林中發現衣衫不整的婦人後,案件這才曝光。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潘男一度狡辯「把身體放軟就無法拉她上車,所以我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不過法官並未採信,最終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婦人因患有中風、左手萎縮、右手骨折等狀況而行動不便,為具身體障礙之人。去年9月17日下午,潘男騎機車行經某檳榔攤時,看見婦人獨自飲酒,竟萌生強制性交之犯意,先是回家換開車出門,隨後強拉婦人上車載往某樹林中性侵得逞。

隨後,因有目擊證人看見潘男推著婦人雙肩上車,於是立即通知婦人的女兒,經女兒尋找30分鐘後,發現了正在車上的潘男,不過潘男當時卻謊稱「不知道」、「沒有載你媽」,並假藉幫忙尋找後趁機逃跑。後來,女兒在樹林中發現衣衫不整的婦人,其雙目圓睜、表情驚恐,詢問下還否認被性侵。

檢方偵訊時,婦人起初表示曾多次向潘男表達抗拒、不舒服,不過對於性侵一事閉口不談,後來經女兒勸說才坦承遭潘男毒手。法官審理時,由於婦人又否認遭性侵,對此潘男還辯稱「婦人都說不告了,證明自己未強迫發生性關係」、「把身體放軟就無法拉她上車,所以我沒有違反她的意願」。

法官認為,由於婦人體內驗出潘男的DNA,加上婦人疑似因心靈受創,或觀念保守而羞於啟齒等因素,事後才不願陳述或提及受害經過,認定潘男的說詞明顯不可採信,最終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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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3

  • Gary
    這種應該直接仗斃
    1天前
  • yoyoyo Huang
    一個媽媽要跟女兒坦承自己被性侵,真的太難了!會覺得被強暴很丟臉,根本不想讓女兒知道 還好法官不採信罪犯的說詞,不然一定會再犯第二第三次
    20小時前
  • 🐸婷婷🐢
    剪掉
    1天前
  • Jim Wu
    垃圾
    21小時前
  • Oswin
    沒死刑,出來繼續性侵。 鬼島日常
    2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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