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為使社會住宅資源更有效分配,並落實居住正義,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今日表示,已規劃社宅租金分級制度,將依承租戶的所得經濟能力訂定合理的收費標準。此舉旨在確保有需求的民眾能以可負擔的租金入住社會住宅,讓社宅真正成為弱勢及有居住困難者的安居之所。
社宅租金將改變收費原則
董建宏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行的「住宅法修法系列公聽會的「社會住宅之現況及展望」中指出,目前規劃的社宅租金分級制度收費原則草案,是參採了民間團體所提出的建議。其核心原則是根據不同所得的經濟能力來設定租金,讓租金的訂定更具彈性與公平性。
除了針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提供較低的租金外,草案也考量了中古屋的市場租金作為基準,並將依據不同地區的房價水準設定不同的租金折扣上限。
此外,收費標準也會符合國際公認的租金負擔率30%以下的衡量指標。董建宏強調,社會住宅的重點在於讓大家能以合理的租金居住。
內政部:社宅租金更合理
針對經濟較為弱勢的承租人,董建宏也提到,若現行的收入分級制度仍無法提供足夠的協助,內政部將另行研議其他的輔助方式。在照顧弱勢族群方面,內政部已與衛生福利部多次進行討論,希望透過軟硬體結合的方式,與社福團體合作,共同支持弱勢族群在社會住宅中的生活與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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