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貓心
近年來,情緒勒索這個詞成了大眾吵架時的一個標籤,時不時就有人會冒出一句:「你又在情緒勒索了。」
但有許多人並不清楚何謂情緒勒索,只是讀了慕姿學姊的書之後,就給別人亂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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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精神疾病的患者,負面情緒比一般人豐沛,在爭執時,有時候難免會說出「我現在很痛苦、很想死,你能不能陪陪我。」
咦,這樣子是情緒勒索嗎?很多人可能會說「當然是阿!」沒關係,在那之前,我們不妨來看看情緒勒索的定義吧。
根據提出情緒勒索的作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所言,情緒勒索指的是:透過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與罪惡感(Guilt)這三個手段,逼迫對方就範,按照自己的意思生活的一個過程。
聽起來很抽象,我比較喜歡用賴天恆在〈你今天被道德勒索了嗎?〉一文中的說法,來描述何謂情緒勒索。
賴天恆把勒索分成了一般勒索、情緒勒索、道德勒索,無論是哪一種勒索,賴天恆提到:「改變一些情境,使得妳如果不做我要妳做的事情,妳就得承擔妳所不願意接受的後果。妳不願意承擔那些後果,因此必須屈服於我的意志。」
例如,他提到情緒勒索的意涵就是:情緒勒索是訴諸情感上妳不願意承擔的後果(比方說讓妳媽失望)。(推薦閱讀:避免無意識情緒勒索:「自我察覺」是父母都該練習的一堂課)
從這個角度來看,什麼樣子是情緒勒索呢?
如果你今天不跟我見面,我們就分手!
這就是標準的情緒勒索。
那麼,「如果你今天不來找我,我就死給你看」,是什麼樣子的情況呢?
根據賴天恆的那篇文章,我認為這比較符合「道德勒索」:今天我會死,就是你害的。
然而,當一個人極度絕望,很想死的時候,希望自己的伴侶陪伴,是否構成道德勒索呢?
我的想法是:不算。
為什麼呢?當我告訴你「我今天很想死,希望你能陪陪我。」我傳遞的是我的情緒;「如果你今天不來找我,我就死給你看」則包含了「改變一些情境,使得妳如果不做我要妳做的事情,妳就得承擔妳所不願意接受的後果。」這才是道德勒索(跟情緒勒索完全擦不上邊呢)。
「你能不能陪陪我,因為我很想死」,雖然會牽動對方的情緒,但並沒有告訴對方「非得來陪我不可」,對方依然可以選擇拒絕。
這就好像,你可以跟你的伴侶盧說「人家真的很想看《冰雪奇緣 2》喔,就陪我去看看嘛!好不好?」;但是當你說「你如果不跟我看《冰雪奇緣 2》,我下次就不跟你去看球賽了。」這就構成了勒索。但值得注意的,這種勒索,既不是情緒勒索,也不是道德勒索,就只是一般的勒索而已。(推薦閱讀:情侶吵架守則:為什麼再憤怒,也不要說出會後悔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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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天恆說:「一般的勒索訴諸利益上你不願意承擔的後果(比方說劈腿被抓包);情緒勒索是訴諸情感上妳不願意承擔的後果(比方說讓妳媽失望);道德勒索訴諸在道德上妳不願意承擔的後果(比方說對可愛小動物見死不救)。」
所以,下次在給別人貼上情緒勒索的標籤時,請仔細想想,到底什麼是情緒勒索。
尤其當精神病患生病之時,已經夠痛苦了,還要用情緒勒索來貼他標籤,豈不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嗎?
面對精神疾患,你可以選擇陪伴,但你也沒有義務要陪伴,千萬別超出自己的能力去陪對方,然後又用「情緒勒索」的標籤造成對方二度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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