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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旺矽:「旺矽四」債券賣回權行使期間7/6~8/15

MoneyDJ理財網

發布於 2022年05月12日01:0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23)旺矽-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賣回權行使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5/11
2.公司名稱: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旺矽四)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說明
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三年及滿四年之日( 110 年8 月15 日及111 年8 月15 日) 為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 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前述日期如遇臺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注意事項
1.台端若已將持有之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
2.台端若逾期或未通知本公司將「旺矽四」贖回,恕不接受賣回公司債券。
3.債券賣回期間:111 年07 月06 日起至111 年08 月15 日止。
券商受理期間:111 年07 月06 日起至111 年08 月12 日止。(111 年08 月15 日之前一營業日止)。
4.債券賣回基準日:111 年08 月15 日。
5.本公司將統一於111 年08 月19 日以匯款或支票予各債券持有人。
三.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賣回手續
請 台端在【111 年07 月06 日起至111 年08 月12 日止】檢附:(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證券經紀商取得),加蓋集保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3)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已繳交者可免),逕至各原開戶券商辦理債券賣回手續即可,無須將債券領回。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5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五、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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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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