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實習律師酒駕撞死吊車司機 死者母哭瞎眼

TVBS

更新於 05月10日05:32 • 發布於 05月10日05:32 • 吳宇雅 陳盈仁
圖/TVBS
圖/TVBS

一名台大法律系畢業的27歲鄭姓實習律師,日前酒駕撞死一名吊車司機,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今天(5/10)早上在北院開庭,家屬淚灑法庭並首度發聲,說對方當時擅自來到家中,在樓下誦經還架攝影機,認為根本毫無悔意,只是按照所學的法學知識「SOP」進行,還提到老母親因為難以接受兒子身亡,哭瞎了一隻眼睛。

圖/TVBS
圖/TVBS

記者vs.鄭姓實習律師:「有沒有什麼想跟被害家屬說的?」

穿白上衣黑長褲一句話都不說,低頭快步走進法院,他是27歲的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鄭姓實習律師,而這回開庭是以被告身分,因為他酒駕害死一條人命!

去年五月他跟朋友聚餐後又到KTV續攤,喝的爛醉還開車,在萬芳交流道出車禍,撞死一名54歲吊車司機,酒測值高達0.83最後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10日上午首度開庭!家屬淚灑法庭。

死者家屬:「還設靈在家的時候,他們就私自到我家來,自己來了還帶人到我家樓下誦經,然後還帶了攝影機就自己錄影,你是要來道歉的嗎你還要錄影,他媽媽傳簡訊給我的時候,說他兒子還在急救,可是問題是警察已經告訴我說,你已經清醒做了筆錄了。」

鄭姓實習律師在庭上時不時閉眼、握拳,都由委任律師發言,強調有跟家屬達成500萬和解,但檢察官反駁,其中200萬是保險公司給付,剩下300萬是被告擅自寄支票給家屬,家屬從未接受並希望退回。

記者吳宇雅:「因為這名被告只是實習律師而已,如果這個案件最後判決確定,(刑期)一年以上的話,他就再也不能拿律師證照。」

死者家屬:「所有的大型台灣災難,921、普悠瑪、復興航空,我哥哥都是現場重機具的指揮人,我哥哥是我家我媽媽的唯一精神支柱,最近因為這個事件,我媽媽把另外一隻眼睛也哭瞎了。」

只能希望司法能給心裡一些慰藉,畢竟被告斷送的只是大好前程,但死者斷送的是再也無法挽回的生命。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117

  • Yun-De Su
    都已經是實習律師了,還酒駕,而且對於死者家屬的種種行為,都是強迫性的。 未來的作為讓人堪慮,大概也是那種知法犯法、遊走法律漏洞的吧?
    05月10日06:17
  • 黃昆茂
    沒資格當律師
    05月10日05:53
  • Peter
    請重判!全民在看! 知法、弄法、玩法 1️⃣誦經行爲是騷擾、不是悔意 2️⃣還在急救是詐騙、可恥 3️⃣寄支票就叫「和解」?你法律系怎麼讀的? 沒有雙方合意叫和解? 這種人格淪喪怎麼捍衛法律和人權? 你的動作就是知法弄法。 若法院官官相護、就肉搜法官、 全民公審。 法律應該保護被害者、不是加害者。
    05月10日06:46
  • 圈圈
    果然有法界傳承,知道怎麼做可以被輕判😎
    05月10日06:34
  • 李菲特
    這就是法律人囉,法官又要嗆誰懂法律多一點,就挺他殺人無罪
    05月10日06:4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