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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內政部:國家公園建築物導入自用型太陽光電 與「種電」無關

青年日報

更新於 09月15日06:27 • 發布於 09月15日06:27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內政部今(15)日指出,為了達成2050淨零建築的目標,全國各類型的公有建築及既有建築都必須帶頭做起,逐年提升建築能源效率,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辦公室及遊客中心也屬於公有建築,必須配合淨零排放政策,提高建築能效,並於建築物導入自用型再生能源,以減少碳排,與「種電」無關。

內政部說,各國家公園管理處以112年為基準資料盤點用電量,換算為碳排放量約為3939噸二氧化碳當量;例如,最早設立的墾丁國家公園、高山型的玉山國家公園及離島的金門國家公園,場館碳排放量分別約為425、444及685噸二氧化碳當量;三個國家公園之中,金門國家公園因為屬於戰役史蹟型,場館數量較多,所以,其碳排放相對較高。

內政部進一步說,為了符合建築能效相關規範,國家公園將優先檢討汰換能源效率不佳空調設備,並設定合理室溫,不足之處,再進一步運用再生能源降低碳排,規劃於遊客中心或相關廳舍屋頂、停車場等架設太陽能光電板,為園區提供自用的乾淨能源。

內政部強調,由於國家公園所轄既有建築物也屬公有建築,必須依循國家2050淨零排放整體路徑規劃,朝向低碳轉型,並符合建築能效相關規範,且國家公園建築在設置節能、創能及儲能設施時,將考量各國家公園獨特的生態環境與自然景觀,採因地制宜的方式進行專業設計與規劃,在不影響生態保育與觀光資源的前提下,加速淨零轉型,外界所稱國家公園大規模「種電」,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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