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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詐10億國際通緝犯二度強制離台! 向法院聲請「停止驅逐出境」被打臉

太報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侯柏青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侯柏青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侯柏青攝

國際通緝犯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犯下義大利10億詐騙案卻躲在台灣,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成功,但移民署已執行驅逐出境。不過,奧納德飛往新加坡卻慘遭「退貨」,昨(10/20)天凌晨被遣返回桃園機場滯留。他緊急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希望能留在台灣,卻遭法院駁回,他昨晚已再度搭機離台。

調查指出,奧納德在義大利成立租賃汽車公司,並與西班牙業者合作,他卻把出租車輛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或違法運送國外買賣,涉詐騙的金額高達3千萬歐元( 約10.5億新台幣),2019年被揭發前,他早一步出境躲藏在台灣,遭義大利警方列為國際通緝犯紅色通報對象。

全案曝光後,移民署10/17通知奧納德出席「驅逐出境」的審查會臨時會,奧納德聲請延期不成,移民署於10/18開會討論後,決議強制驅逐出境。奧納德主張,移民署處分不合法,他也認為移民署在執行程序中,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向法院聲請提審獲准。不過,他雖然聲請成功卻來不及阻擋此事,他被迫搭機前往新加坡,沒想到被「拒絕入境」,又被送返桃園機場。

奧納德不放棄法律救濟,委託律師向北高行聲請暫時處分,和移民署展開鬥法。

奧納德向法院主張,他是西班牙公民,自2019年間就入境台灣,是4家公司的負責人,他也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他主張,移民署10/11通知他到台北市專勤隊接受調查,10/13就命他必須在10/19前出國。

他認為,移民署通知他出席10/18上午10點舉辦的案件臨時審查會,他聲請改期無效,主張移民署的決議不符合正當程序原則的保障,因此聲請定暫時狀態。

北高行指出,他在聲請本案假處分前,法院已經裁准就10/13決議的部分(命他10/19之前出國)停止執行。而移民署在10/18註銷他的外僑居留證,隔日就執行驅逐出國,然後在10/20做成告知書,告知他「禁止入國、遣送及照護告知書(親友)」,並在待遣送出國期間指定照護場所。而奧納德則向法院追加聲請停止執行對象及變更假處分。

北高行認為,奧納德10/18遭到執行驅逐出境後,因為聲請情事有變更,因此准予變更聲請主張,但北高行認為,侵害權益事項如果是因行政處分的執行而起,應該聲請停止執行,而不是假處分,他既然已經請求停止執行獲准,就沒必要聲請暫時處分。

北高行也認為,依他的主張,無法認定有定出暫時處分的急迫性危險。此外,他請求「回復原狀」是指「得以在台灣居留而無慮於被驅逐出國」的狀況,但在註銷居留或驅逐出境處分未經撤銷或廢止前,他的聲請主張根本沒有實現可能性,因此欠缺保護要件,據此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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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5

  • 簡 功燦
    繞來遶去……這法律…… 反正別讓國際詐騙人渣進台灣……就天下太平了
    9小時前
  • Felix
    西班牙人也知道民進黨鼓勵犯罪 來台就對了
    9小時前
  • Lo. Bo
    法院比醫院忙,可以馬上決定的事就應該是决定了,還有什麼叫(抗告,上訴,再審),難怪許多案件拖延那麼久,再多的法官也不夠,該入獄執行的還在交保在外面,產生二次犯行,應該是速審速決(但不是亂判)証據已經充足了,拜託不要再研究犯案動機和精神狀況而審判拖延,那交通違規罰款怎麼會不一樣要決定處罰後,沒有遵守加重處罰,交通違規怎麼會沒有去研究犯規者的精神和動機而加入討論就直接開罰了。
    9小時前
  • Warrick
    2024才在驅逐,幹 垃圾官員 如果國外報導沒爆出來人躲在台灣 他媽的 是不是人還一樣拿著詐騙來的錢爽爽過 詐騙犯的鬼島台灣 詐騙犯最該死刑
    8小時前
  • 阿杰
    正確的決定
    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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