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劉怡君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新竹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偵辦無黨籍新竹市長候選人黃源甫 涉嫌賄選案件,經查賄團隊十四日執行搜索、訊問後,認為黃源甫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行賄罪嫌,十五日諭知以十萬元具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初步釐清為黃源甫已登記參選新竹市長,今年九月利用聯歡晚會等場合,發送價值約二百元的鼻腔清洗器予投票權人,進而尋求選民支持黃源甫參選市長。
查賄團隊十四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黃源甫住處,並傳喚收取清洗器的選民及證人共十五人到案,地檢署動員五名檢察官協同訊問,黃源甫訊後交保十萬元並限制住居,其餘人則請回。
新竹地檢署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的認同,若以金錢、餐宴、旅遊或禮品等作為換取選票的對價,均屬賄選行為。距投票日僅剩四十餘日,地檢署秉持「強力查賄就是最佳反賄」的理念,聯手查賄團隊發揮韌性,持續針對目前受理的賄選情資,積極開展各式蒐證作為,全力投入查賄制暴工作,對於破壞選舉公平秩序者,絕不手軟,也鼓勵民眾勇於檢舉賄選,共同端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