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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黃麟凱今晚槍決「是否執行器捐」? 衛福部這樣說

CTWANT

更新於 14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 吳家瑋
死刑犯黃麟凱今晚槍決「是否執行器捐」? 衛福部這樣說
死囚黃麟凱在16日晚間執行槍決,讓死囚是否能執行器捐的討論再度浮上檯面。(圖/報系資料照)

死囚黃麟凱2013年10月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事後被依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案經諸審,黃男全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但始終並未進行槍決伏法。直到今(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終於簽署黃麟凱死刑執行令,預定於晚間9時進行槍決。由於黃麟凱將被處死,也讓死囚是否能執行器捐的討論再度浮上檯面,不過衛服部指出,根據2015、2020年的兩階段修法,已經完全禁絕「死囚器捐」行為。

2013年10月,黃麟凱因為交往期間盜領王姓前女友存款,加上2人分手情變,最終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案經諸審,黃男全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直至今晚9點終於執行槍決。

據《中天新聞網》報導,由於黃麟凱將被國家槍決,有關於死囚遺體器官「能否器捐」再度浮上檯面。不過衛服部指出,針對死刑犯是否能捐贈器官的議題,台灣從2015年起便將「器官移植作業準則」修正,禁止使用死囚器官,不過在「執行死刑規則」仍保留器官移植的相關法規;2020年,法務部配合新版「監獄行刑法」實施,已將相關條文徹底刪除。

衛福部強調,國際人權國家早已禁止「死囚器捐」的作法,即便死刑犯自願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也不得採用,以免違背人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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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冠松
    國際人權國家不是都廢死了 治安全宇宙最好 怎麼會有死囚 哪來的死囚禁止器捐
    13小時前
  • 蓮子
    嘆!! 一段逆緣引禍端!! 黃麟凱因為交往期間 盜領王姓前女友存款, 加上2人分手情變, 最終犯下姦殺前女友、 並連帶殺害前女友 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
    17小時前
  • Zhuang-zhuang
    支持死刑支持恢復軍事法庭!民進黨政治血祭,壓了12年!歷經民進黨執政12年就為了賴清德政治生命現在才執行,遲來的正義早已不是正義!其餘死刑犯全槍斃了;也只是民進黨政治手段。 #支持死刑 #恢復軍事法庭 #死刑全部槍斃
    6小時前
  • 曾文桂
    不要垃圾的東西留在人間,惡魔會附身。
    1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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