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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灣醫界心臟內科巨頭陳識中收賄上千萬 高院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CTWANT

更新於 04月28日09:36 • 發布於 04月28日09:33 • 莊于萱
台灣醫界心臟內科巨頭陳識中收賄上千萬 高院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心臟名醫陳識中5件貪污上千萬,最終判處6年徒刑。(圖/翻攝畫面)

前新北聯醫心臟內科主任陳識中,一度被視為醫療界的翹楚,卻因貪污收賄等罪行而蒙上污名,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做出裁定,指出陳識中在採購案中收受賄款,已違法不容置疑,並認為其行為嚴重影響國家醫療資源的分配,更涉及國計民生,高院最終裁定應執行陳識中的徒刑為6年。

陳識中過去在台北縣立醫院擔任心臟內科主任期間,負責籌措成立心導管中心相關業務,並在採購案中擔任審查招標文件的複審人員,其審查結果直接影響了投標廠商的參與資格,根據調查,陳識中在2009至2010年間,涉嫌在多起採購案中收受賄款。

陳識中被控收取多筆賄款,包括「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採購案」5萬元、「心電圖分析系統採購案」15萬400元、「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採購案」36萬2857元、「心血管照護中心租賃採購案」1155萬4400元,陳識中甚至將其中200萬元賄款匯入當時女友(現在的配偶)的帳戶,企圖掩飾不法所得。

一審法院根據《洗錢防制法》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陳識中12年徒刑,經過上訴後,二審法院將刑期減至1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最終,最高法院在2012年間確認「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收賄案的2年徒刑判決,並將其他4案發回高院重新審理。

在更一審中,法院考慮到陳識中曾提供全部犯罪所得並自首,以及對調查的合作態度,並且其具有醫學專業知識在公立醫院任職期間所做的貢獻,且至今仍積極參與偏鄉義診,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悔過和回饋社會的行為;此外,法院也考慮到陳識中的家庭情況,包括父親中風和二哥生病等問題,因此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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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1

  • Philip King
    難怪健保會破產,就是這些貪污領導人苟官和醫生,一顆藥才多少錢,看看大家醫療門診收據是多少錢!然後再來漲健保費及掛號費,倒楣的永遠是老百姓。
    04月29日07:42
  • 鄭諭蓮(雅方)
    南無阿彌陀佛
    04月29日04:35
  • 陳恩沅
    拿那麽多地獄能用嗎
    04月29日04:19
  • تཉི💫🌟藤井樹🌟🌠༄
    白痴
    04月29日04:11
  • 就像中共內賊黨那麼多博士高學位,還不是那麼多貪污狗官? 罄竹難書,族繁不及備載,歷史紀錄昭昭可考!不容「潑屎」 書讀多,品性惡劣,貪污算事小,殺人、賣國都敢為,而且是集體的 族群基因、文化薰陶相同,世襲成悠久獸類文明!
    04月29日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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