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侮辱公署無罪、網路賭博有罪14日生效 「條子鴿」受惠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01月13日09:21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3日09:21
筆名「條子鴿」的退警酈俊睿,受惠於本次修法,免於侮辱公署追訴。(資料照)
筆名「條子鴿」的退警酈俊睿,受惠於本次修法,免於侮辱公署追訴。(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上月28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刪除侮辱公署罪,並新增網路賭博罪,經總統蔡英文12日公布,新法預定14日正式生效。筆名「條子鴿」的離職員警酈俊睿,前因著作內容被台北市警局認涉侮辱公署,可望受惠於本次修法,逃過侮辱公署刑責。

刑法第140條原有公然侮辱公署與侮辱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兩罪,最高可處6月徒刑或3000元罰金,但立委認為侮辱公署罪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不足,經表決後予以刪除。但把侮辱公務員的罪責提高到1年、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第141條原為意圖侮辱公務員或公署,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之文告者,處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為配合刪除侮辱公署罪而修正,改為意圖侮辱公務員,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之文告者,處拘役或6萬元以下罰金。

酈俊睿的著作「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指控警察風紀,重傷警界形象,但因部分內容恐不實,被台北市警局認定涉及侮辱公署,去年約談到案。受惠於本次修法,酈俊睿可望免於侮辱公署罪的追訴。

而科技日新月異,許多組頭看準現行法規密度不夠,透過網路大肆招攬賭客,影響社會法益,立法院為了因應,也在第266條新增「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也就是俗稱的網路賭博罪,刑度則從現行的3萬元提高到5萬元罰金。

此外,大法官第796號解釋指出,刑法第78條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不分後案情節輕重,一律撤銷前案假釋,違反比例原則,故本次修法一併檢討。

總統公布的78條新法改為「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6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假釋。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而有再入監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假釋。前二項之撤銷,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為之。但假釋期滿逾3年者,不在此限。」

簡言之,就是假釋期間如果再犯,被判刑超過6月,則前案的假釋應被撤銷,得乖乖回籠蹲苦牢;但若被判6月以下或緩刑,檢察官可視情節決定是否撤銷假釋。

總統12日公布刑法修正案條文,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亦即新法將於14日生效。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1

  • 蘇恩田
    很智障
    2022年01月14日09:1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