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指出,國立台灣戲曲學院處理性別事件時涉及吃案,造成加害教師持續侵害學生,甚至要求被害學生下跪道歉等嚴重違失;此外,教育部未持續追蹤,涉督導不周,因此糾正教育部及國立台灣戲曲學院,並要求應追究失職人員責任。
台灣戲曲學院回應,已依相關法規進行調查和懲處,涉案的兩名教師都已依法解聘;教育部則指出,針對相關人員疑涉違法,損及學生人格權及身心健康,將依法告發送辦;而學校處理性平案遭多次退回仍未持續妥處,將追究相關疏失,檢討改進學校案件的追蹤督導機制。
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戲曲學院在民國98年間處理時任教師李文勳(現改名為「李菄峻」)涉校園性別事件,遭教育部四次退回,但後續教育部沒有持續追蹤,並稱當時編制訓育委員會人力不足、沒有明列性別平等教育業務職掌等,導致懸宕超過15年才有結果,教育部督導不周且沒有議處違失人員,確實有違失。
監委說,戲曲學院在98年將李師涉校園性別事件案件簽結後,經教育部多次退回,戲曲學院後續仍將性平會「未通過調查報告書」函報教育部,使李姓教師利用權勢關係持續性侵學生,甚至要求受害者下跪道歉。
監委表示,戲曲學院另一名教師王學彥也在112年涉性騷擾女學生遭解聘,顯示戲曲學院無法阻斷行為人,處理過程違反性平法等規定,相關主管與承辦人員也沒有懲處及咎責,都有重大違失。
此外,監委表示,戲曲學院放縱某些教師及高年級學生,以暴力方式對待學生,甚至有部分案件「查無通報案件號」。
監委說,在調查過程中還接獲檢舉,指李姓教師疑借名或冒名演出,另還發現王姓教師113年7月間仍帶團出國,且成員包含女學生;文化部、教育部應持續關注兩人,是否有借名或冒名演出及接觸學生的妥適性。
紀惠容強調,此案加害教師還反告學生,目前監察院已請教育部持續協助學生訴訟程序,也會將相關事證移請檢調單位繼續處理。范巽綠也說,已請文化部與縣市文化局清查,不能再給予李菄峻、王學彥參與的劇團補助,不能再讓兩人在台灣戲劇圈繼續掌有主導年輕學生發展的權力。
台灣戲曲學院發表聲明指出,對於監察院糾正,學校虛心接受並引以為鑑;校內發生多起校園性別及霸凌事件,當時未依法、依程序妥處,現已依相關法規進行調查和懲處。
關於涉案的兩名教師,台灣戲曲學院提到,皆已依法解聘,期望受害學生能得到安慰,學校會持續協助媒合心理諮商,並加強教職員工及學生的性平知能,如專兼任老師須完成兩小時性平課程才發聘書,以精進教職員工生的性別平等意識。
台灣戲曲學院指出,有關教師不當管教,學校已訂定「教師及教育人員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依各系教學樣態訂定細則,以規範教師及教育人員,如發生教師管教不當等案件,將依教育部規定召開校事會議,依程序做後續處理。
教育部透過文字回應,台灣戲曲學院李姓教師與王姓教師涉及校園性別事件,均已完成調查,依法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已通報涉及性別事件的學校不適任人員資料庫,後續將會同文化部持續關注,阻絕其再有傷害學生的可能性。
教育部提到,針對此案相關人員疑涉違法(含93年6月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前的兒童福利法),損及學生人格權及身心健康,將依法告發,移送檢調偵辦;同時針對此案受害人進行全面普查,並協助受害人進行追訴及心理輔導諮商。
教育部指出,學校處理性平案因程序瑕疵及未釐清案情,遭教育部四次退回,仍未持續妥處,將追究相關疏失,檢討改進學校案件的追蹤督導機制;此校因傳統戲曲教育方式著重訓練,教育部自113年4月組成專案輔導諮詢小組,已入校輔導六次,並建議學校調整指導方式、提供心理支持、加強性平意識等,以強化學習環境安全。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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