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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飆車奪3命判13年!父:他不是故意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05日02:46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4日22:38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10月間,22歲男子、自稱「松山軒哥」的謝亞軒,跟友人黃佑呈在台北市下班尖峰時間,開車從健康路前後競速飆車到南京東路,時速超過80公里,結果失控撞上騎樓,造成3人死亡,檢方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將2人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昨天(4日)將謝亞軒判13年、黃佑呈判10年,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據《TVBS》報導,謝亞軒的父親表示「他(謝亞軒)不是故意的,判決實在太重。」

▲謝亞軒跟友人黃佑呈遭判刑。

據了解,去年10月11日晚間,謝亞軒跟友人黃佑呈開車在北市大巨蛋附近飆車,以時速80公里的速度狂飆;最後黃佑呈鑽入公車專用道再切出,後面的謝亞軒切換時卻失控,整台車直接撞進騎樓,造成一名大樓保全、一對從事資源回收的夫婦慘死輪下。檢方原本裁定,謝亞軒以15萬元交保、黃佑呈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但因謝亞軒覓保無著,最後被法院裁定羈押。另外,檢方還查出,2人過去都有酒駕肇事紀錄,黃在去年8月間,才因酒駕衝撞騎樓被起訴。檢方偵辦後,於去年11月間依公共危險致人於死等罪,將2人起訴。

▲謝亞軒飆車奪3條人命。

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皆無悔意,但因謝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因此依妨害公眾往來致死罪判刑13年,黃也被判1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但針對判決結果,謝亞軒的爸爸卻認為判太重,表示「他又不是故意的,且車子本身就有問題」,甚至表示「沒有錢賠償」。因謝亞軒尚未與本案的被害人家屬和解,而謝父也為了謝亞軒之前的傷害案件賠出112萬元,甚至連房產都遭扣押,無法再為兒子負擔,謝亞軒恐需獨自承擔之後的賠償事宜。

▲謝亞軒飆車奪3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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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32

  • 他不是故意,死者故意給他撞喔?!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概念嗎?
    2019年07月04日23:04
  • 李秉儒
    飆車就是故意
    2019年07月04日23:08
  • Sandra
    上梁不正下樑歪,都是車子帶壞你兒子的
    2019年07月04日23:05
  • 就是有這種拔拔
    2019年07月04日23:10
  • 洛亞༄༅༎ཨོཾ་གུ་རུ་པདྨ་ས
    什麼叫不是故意??3條人命耶,才判13年,還判太輕了
    2019年07月04日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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