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對年僅1歲、3歲的小兄弟因父母離異,與父親同住照顧,卻被多次丟在家中,縣府獲報介入安置,通報其已與丈夫離婚的生母卻得到「已結交新男友」,對接回照料小兄弟態度消極,考量這對父母親職功能不佳,向南投地院法官聲請延長安置獲准。
裁定書指出,這對小兄弟的父母已離婚,孩子權利義務約定由女方行使負擔,實際上卻是由男方照料,但男方今年7月未顧及孩子年幼,也沒找人幫忙顧,就跑出去理髮、訪友,將小兄弟獨自留置家中好幾個小時,被人發現,並通報縣府。
起初,縣府社工評估小兄弟父親及親人可透過安全計畫擬定及執行,避免將孩子獨留家中,因此開案提供家庭維繫服務,協助小兄弟繼續留在原生家庭。但協助期間,小兄弟父親依然故我,又拋下孩子跑出去,縣府在9月決定暫時安置他們。
而小兄弟被安置後,縣府社工隔天與其母親取得聯繫,告知孩子已遭安置,並了解她是否有意願接手照顧。不料,小兄弟母親卻告訴社工,「她已經結交新男友」,要過自己的生活,且想給男友照顧;口頭雖說能接小孩回去照顧,但態度很消極。
縣府社工也發現這對小兄弟身心發展遲緩,考量其父母親職功能不佳,對孩子身心狀況理解有限,且須重新建構並提升照顧教養技巧,而年僅1歲、3歲的小兄弟,自我照顧能力不足,現階段亟需穩定且適切成長環境,向法院申請延長安置。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時嘗試致電小兄弟父母,欲了解其對延長安置的看法,沒想到,男方沒留電話,女方則沒接電話,並根據社工訪查,這對父母沒責任感,親職功能均不佳,又無其他適當親屬能協助,縣府聲請延長安置,與法相符,予以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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