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上家人突然過世,除了情緒悲傷要處理,一定要仔細了解去世家人留下的是財產,還是龐大的債務。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律師蘇家宏在健康主播鄭凱云主持的網路節目《如果云知道》中指出,家人的財產和債務都跟其子女、父母和手足密切相關,如果債務大於遺產,不想貼錢還債,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而且此舉要讓繼承前後順位的親人都知曉。
蘇家宏表示,面對親人離世的悲痛,還要同時承受沉重的債務壓力,對許多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幸好法律與時俱進,有了修訂,過去一句老話「父債子還」,在現行法律中,只要符合條件和具備法定文件,子女即可以不承擔父母留下的債務。
父債不必子還 但須依法處理
蘇家宏指出,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只要在父母過世後,依法向法院申報財產清冊,未來即使債務金額大於遺產,也只需以遺產抵償債務即可,不須自行貼補差額。他舉例說明,若父母留下價值2,000萬元的房子,卻也欠下1億元債務,繼承人只要將房子變賣後,將所得2,000萬元用以還債,剩餘的8,000萬元債務則無須自行承擔。
債務可能來自多方 須謹慎應對
然而,蘇家宏也提醒,若是龐大債務,債權人可能包括銀行、親友、民間債主,甚至是黑道,在處理繼承事宜時,難免需與債權人打交道。依照法定程序,繼承人須向法院呈報財產清冊,債權人會依此前來登記債權,繼承人可能因此面臨債權人提告,屆時須積極應訴,釐清債務金額,再設法以遺產償還。若遺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則以平均方式分配給各債權人,直至遺產全數用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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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避免承擔債務 可選擇拋棄繼承
對於不願承擔龐大債務的繼承人,蘇家宏表示,民法有「拋棄繼承」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即可免於承擔債務。不過,拋棄繼承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不能只是口頭表示,而是要以書面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狀」,並檢具印鑑證明、印鑑和死亡證明等相關文件。
通知其他繼承人 避免影響其權益
申請拋棄繼承時,除了聲請人本人,也應通知其他法定繼承人,包括死者配偶、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若聲請人未通知其他繼承人,可能影響其繼承權益。舉例來說,若被繼承人的子女全數拋棄繼承,則第二順位繼承人祖父母(即被繼承人的父母)若未拋棄,將可能必須承擔債務。因此,最好能事先與其他繼承人溝通,若有多人欲拋棄繼承,建議一同提出聲請,以杜絕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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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內都可尋求律師協助
蘇家宏強調,民眾須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拋棄繼承,若超過3個月未聲請,即喪失拋棄權,屆時債權人若來追討,繼承人仍須設法償還。此外,由於拋棄繼承程序不易,涉及人數若眾,建議尋求律師協助,可節省時間與心力,也能確保萬無一失。
如果不清楚被繼承人生前的財務狀況,是無法決定要不要拋棄繼承。因此,蘇家宏強調有3個步驟,一個都不能漏:
先至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的財產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保險箱、債務紀錄等。
可洽聯徵中心查詢其銀行債務狀況。
檢視被繼承人的遺物,是否有借據、律師催告函等債務證明文件。
蘇家宏說,若能掌握被繼承人的債務概況,再依法定程序處理遺產繼承事宜,方能在面對債權人時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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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專家/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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