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112年6月30日開始,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且五年內第二次無照駕駛便罰最高額24000元,罰鍰金額提高很多,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試法呦!
不論是從來就沒有合格駕照或是吊扣吊銷,都是屬於無照,在這裡要呼籲未考照的青少年或駕照吊銷吊扣者,請大家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千萬不要無照駕駛!
另外,要請大家特別注意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5款規定,在112年6月30日後考取的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6月30日以後取得汽車駕照的新手駕駛請特別注意遵守新規定。
但小編比較常看到的是:持有汽車駕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然後會問「不是有汽車駕照就可以騎機車嗎?」
不是阿,那這樣的話我去考機車駕照幹嘛???全台灣的人就考汽車駕照就好了啊………
有汽車駕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是正確的方向,畢竟,如果一個民眾考取了汽車駕照,但其實連腳踏車都不會騎,就讓他騎著輕型機車在道路上行駛,對於駕駛及其他用路人都會提升風險。
要提醒大家,有駕照才上路,並且依照自己擁有的駕照選擇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
雖然駕照考取制度還有很多進步空間,但有駕照才上路依然是基本喔!
借車無照者,車主將一併處罰!😱
若家中子女無照或尚未成年請家長加強提醒⚠,並將車輛鑰匙收好一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留言 3
小朱
是下限要提高到2.4吧!
11月10日00:15
Kuble Kuo
24,000元有很多嗎?
訂定交通違規罰則的官員,
實在與民生現實環境脫節!
11月09日17:23
鄭德林
這些當官的車子有司機都不知道老百姓買不起車子的痛苦
11月09日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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