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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加拿大學廚藝「閃兵」逾期未歸 役男被法辦結果慘兮兮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1月03日22:40 • 尹維源

男子阿國(化名)在2022年底以短期觀光為由核准出境,明知是役齡男子應接受徵兵處理,卻在出境後滯留加拿大地區,經區公所發函通知,須在1個月內返國,但阿國因滯外未歸且送達處所不明,區公所公示送達並催告。阿國的母親收到後並轉告,但阿國仍置之不理,未依期限返國遭到市政函送偵辦。

法院審理,阿國因為滯留境外,因此無法傳喚到庭。而他的母親則是證稱,阿國在加拿大學習廚藝,需要完成一個階段之後,才可以獲得證照,因此才會沒有回台灣。法官認,阿國所為,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

法官考量,阿國明知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的義務,竟然在出境之後,滯留國外不歸,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損及潛在之國防動員兵力。法官審酌,念在阿國並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且考量犯後態度、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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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

  • 建誠
    有多慘?只是易科罰金而已。
    01月03日23:03
  • 鍾國明
    不要怕沒事的! 民進黨團只要你上繳幾萬塊錢保你無事一身輕,臺灣犯法只要有錢都可以擺平的! 窮人家咱可犯不起哦!
    01月03日23:58
  • 田明
    我還慘CC,喜不自勝呢?號角響起,走干那飛勒!
    01月04日00:23
  • Y.-H. Chao
    這個法官等同向役男喊話,要出國不回,沒關係,頂多就是,認錯、罰錢,沒什麼了不起! 這種判案是鼓勵犯罪!
    01月04日02:05
  • 既然閃了,幹嘛回台受此罪啊!真是白痴,就當自己流亡海外啊!白痴
    01月04日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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