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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小師遭指不適任 教師工會:盧秀燕太快下結論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7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日電)台中某國民小學教師不滿學生道歉態度而報警,遭台中市長盧秀燕指「不適任」;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今天說,適任與否依教師法有一定認定流程,盧秀燕太快下結論。

中國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李中稍早表示,這所國小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教師,事後向教師道歉,但教師隔天報警,2名員警到校帶孩子回派出所;盧秀燕說,孩子道歉代表已知錯,教師卻還不放手,做最壞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

張永青告訴中央社記者,從新聞報導很難斷定是否為全部事實,而每個人包括教師都有報警權利,最大問題是警察到校處理流程,及輔導管教在校園內到底出什麼問題。

至於教師是否不適任,張永青表示,教師為何報警及是否窮盡一切努力還是無效才報警,而適任與否有一定認定流程,依法規定由相關單位調查事實真相,根據調查結果認定,盧秀燕直接認定不適任是太快下結論。

師生衝突部分,張永青說,要增加學校輔導人力,尤其是負責輔導的學務處。目前班上教師無法處理的學生都送到學務處,但學務處人力有限,建議增加學務處人力。(編輯:李明宗)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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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姜壬水
    我們的社會就是被妳們這些是非不明的人弄壞的。 我先把你打一頓,然後說對不起,那就算了嗎? 同樣道理,如果名嘴把妳臭一頓,然後說對不起代表他已知錯,妳市長卻還不放手,做最壞的示範,「這是不適任的市長」。可以這樣說嗎?
    7小時前
  • Milly Chen
    警察很有問題? 請問「非現行犯」的成年人犯普通傷害罪,警察會到家裏或公司捉人嗎? 被告是未成年人,又不是現行犯,警察應該通知家長,帶小孩到案説明,或請老師提告學生,再移送檢察官處理,不是嗎?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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